大狀説:找大狀,中小企業自己的法律顧問。今天為大家帶來的文章,是《公司治理中這五大失控,你規避了嗎?》,是關於企業股權的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公司治理中,存在哪些失控?為了預防這些失控,董事會應如何發揮作用?除了防控,董事會的核心價值究竟應該體現在哪兒?
公司治理常態中有五大失控:風險失控、權力失控、管理失控、運作失控、高管腐敗失控。
風險失控
風險大致可分為五類,即戰略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企業因忽視風險管理而導致事故頻發的現象由來已久。例如,世界上最古老的商業銀行——巴林銀行在1995年倒閉,巴林銀行新加坡期貨公司總經理、年僅28歲的尼克·李森為什麼搞垮了這家英國貴族曾最為信賴的金融機構?
有兩個問題,一是授權問題,違規、越權動用大筆資金炒金融產品和衍生品;二是在制度上犯了錯誤,李森白天做大廳經理,晚上又做會計核算經理,這兩個職務不能在一個人身上,應該是分開的,這就好比材料員不能做驗收員,財務總監怎麼能做審計總監。不相容的職務應該分開,不分開就違反了內控的基本原則。
權力失控
以H集團為例,H集團的老闆很困惑,他把一家外省的子公司委託管理團隊去運營,但是這家子公司總是説不賺錢?到最後,他卻發現,這家公司很賺錢,只是被掏空了。那麼,利潤是怎麼流失的呢?
其實,董事長被架空了。原因有很多種,比如:沒有具體的執行流程文件,所有簽字都繞過該執行人,或者,該執行人經手的所有文件都是虛假的,非實質性的,長此以往,權力被架空;資金、項目、賬户、利潤體外循環,銷燬財務憑證,內控不夠。
流程制度設計的缺失,歸咎為“人的性格特點”使然。
在開始合夥時,你好、我好、大家好,對很多原則性問題採取避讓態度。對很多權力歸屬、具體流程及制約機制,都考慮不足;很多企業主還停留在對“合夥企業”的認識上。合作時,過分信任並過分授權給對方,但是經營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往往會將公司的錢撈進自己腰包,多做虧損、少做盈利;激勵不足。
管理失控
治理和管理的區別是什麼?
治理是高端的、宏觀的,是股東、董事會和經理團隊的關係,這叫“三會”,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團隊。管理是中微觀,像副總以下、部門經理以下的這些流程、執行層面叫管理。
以M集團為例,它在短期內從巨大航母垮塌成破敗企業,其老總自我總結了15大失誤,9條與內控有關,如:
集權分權沒處理好,子公司失控,放權太多,子公司濫用權力;
子公司無效率盲目擴張,盲目投入;
財務管理失控,財務人員與經理串通共同作案,貨款和欠條掌握在業務主辦手中隨時攜款潛逃,虧總部富個人等。
最後,運作失控和高管腐敗失控,大家都很熟悉,就不用多説了。
董事會的核心價值體現
那麼,為了預防失控,董事會該怎麼發揮自己的作用?
根據董事會戰略決策的參與程度和獨立性,我們可以將董事會分為四種類型:運營型董事會、顧問型董事會、監督型董事會、戰略型董事會。
運營董事會是管理層與董事會成員幾乎完全重疊的一類董事會,幾乎沒有獨立性,但決策效率高,普遍存在於創業、成長期的民營企業,但如果出現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企業,那麼就是典型的內部人控制。
顧問型董事會也可以成為“花瓶董事會”,僅僅起到法律形式上的作用,根據控制人的需要提供一些諮詢建議。
監督型董事會獨立於管理層,但不獨立於股東,核心角色是監督,其決策權受實際控制人的限制。戰略型董事會既獨立於管理層,也獨立於股東,充分發揮戰略決策功能,為公司整體創造長期價值,是一種較為理想的董事會運作模式。
仁達方略研究認為,隨着社會的發展,企業治理的規範,董事會如果僅僅停留在顧問或者運營,監督功能,都已經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董事會的核心價值應該體現在對於企業的戰略決策和風險把控上,發揮對於企業發展的前瞻性功能和價值,同時全面把控企業的風險。(出自《法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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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網絡,作者:張晴霞,侵權請聯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