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方案仍需法院批准才生效。在境外,瑞幸仍面臨債權人訴訟、投資者集體訴訟等追責
瑞幸財務造假所面臨境外處罰的“第一隻靴子”落地。北京時間12月17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與瑞幸咖啡就其財務造假事件達成和解,瑞幸將支付一筆1.8億美元的民事罰款。
由於有債權人向開曼法院提起了訴訟,目前瑞幸已進入開曼法下的輕觸式清盤程序(soft-touch liquidation)。“相當於國內的破產保護。”一名瑞幸內部人士此前告訴財新記者。
除罰款之外,和解條款還包括一項永久禁令,即永久禁止瑞幸違反某些聯邦證券法,包括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0(b)條。一名熟悉資本市場的在美從業律師告訴財新記者,和解對雙方都有利,不用在法庭上耗時間耗資金,“不過這對瑞幸的意義不大,因為它已經從美國退市,只是意味着以後很難再來美國。如果是美國公司則意義很大,投行、合作伙伴都不敢再和它打交道......
本文摘引自新聞付費網站“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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