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維通信最新公告:實控人犯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奧維通信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單川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被告人單川犯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即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31年12月22日止)。上述事件為實控人單川個人事務,單川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未參與公司任何經營決策,公司目前經營管理層人員穩定,生產經營正常。

奧維通信2021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3.57億元,同比上升326.28%;歸母淨利潤1484.2萬元,同比上升229.68%;扣非淨利潤1376.96萬元,同比上升168.78%;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1.09億元,同比上升540.22%;單季度歸母淨利潤116.38萬元,同比上升106.97%;單季度扣非淨利潤103.58萬元,同比上升106.15%;負債率42.75%,投資收益20.45萬元,財務費用-191.0萬元,毛利率13.7%。

該股最近90天內無機構評級。證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顯示,奧維通信(002231)好公司評級為1.5星,好價格評級為1星,估值綜合評級為1.5星。

公司董事長為杜方。杜方:男,生於1968年,本科學歷,中國國籍,無國外永久居留權。曾任職於遼寧省農業科學院、遼寧省郵電科學研究所,曾任奧維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至第四屆董事,並擔任董事長、總裁職務。2007年4月被瀋陽市總工會授予瀋陽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2007年被中國軟件協會系統與軟件過程改進分會聘任為專家委員會委員;曾獲得2008年“瀋陽市優秀科技工作者”;2009年獲得“優秀企業家”、“第三屆瀋陽市科技創新積極分子”;2011年、2012年獲得“瀋陽市科技進步二等獎”、“科技振興獎”;2012、2013年被評為瀋陽市勞動模範、並獲得瀋陽市人民政府頒發的“瀋陽市經濟發展貢獻獎”;2015年榮獲瀋陽市總工會頒發的“瀋陽市職工技術創新成果獎”,“瀋陽市重大技術難題攻關項目獎”等榮譽。於2021年2月8日擔任奧維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

本文由證券之星數據中心根據公開數據彙總整理,不構成投資意見或建議,如有文中存在問題,請聯繫我們。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82 字。

轉載請註明: 奧維通信最新公告:實控人犯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