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彭韻佳、沐鐵城)日前,國家醫保局會同民政部發布《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協同促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作為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據,該標準對評估指標、評估實施和評估結果判定作了規定。在評估指標方面,專業評估量表由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認知能力、感知覺與溝通能力等3個一級指標和17個二級指標組成,形成綜合性評估指標體系;實施要求對主體、對象、流程等作出規定;同時明確採用組合法對評估結果進行判定。
相關文件明確,各試點地區要加強對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的實施應用。2020年新增的14個試點城市參照執行該評估標準,原有試點城市參照完善地方標準,原則上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兩年內統一到該評估標準上來。
自2016年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開展以來,各試點地區借鑑國際經驗,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初步形成適宜地方的評估標準。在總結地方經驗基礎上,從待遇均衡性、制度公平性方面考慮,國家醫保局會同民政部研究制定了該評估標準。
“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能夠更好保障失能人員公平享有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權利,更好規範和精準提供長期護理服務。”國家醫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會同有關部門,跟進評估標準試行情況,促進全國統一的長期護理需求認定和等級評定標準體系建立,為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打好基礎。
截至目前,全國49個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城市參保人數達1.34億人,累計享受待遇人數15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