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記者侯志紅)《中國證券報》3日刊發題為《擁抱公募大時代》的評論。文章稱,公募基金行業基礎性法規再次迎來“大修”,將深刻改變和優化行業生態,公募行業迎來發展大時代。
監管部門將對公募基金行業現行的綱領性監管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7月31日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相關配套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未來將從完善准入監管、優化牌照制度、強化長期激勵約束、支持優質公司集團化運營、明確退出機制等諸多方面入手,支持行業機構做優做強。
目前,金融體制改革日益深化,資管市場對外開放提速,外資機構全方位進入,市場內外環境發生深刻變化。此次行業基礎性法規的修訂是順應市場潮流和大資管發展趨勢的重要舉措。具體看,未來將進一步優化公募牌照制度,適當放寬“一參一控”限制,允許同一主體同時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機構。同時,允許優質基金公司圍繞主業推進集團化運營,形成更強有力的資源支持,努力打造國際一流資管機構。此前受制於“一參一控”的一些大型公司可以再拿到一張公募牌照,一些券商大集合公募化改造的牌照難題迎刃而解,並有望藉此實現集團化運營佈局,促進公募業務大發展。優質主體可以同時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個持牌機構,通過股權整合形成專業化、差異化競爭,推進集團化運營,在市場競爭中獲取更多資源。另外,公募基金的市場參與主體將進一步多元化,市場競爭也將更加激烈,牌照紅利逐步減弱,公募機構需與包括外資在內的眾多主體同台競技,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培養國際化影響力,進而成長為國際一流資管機構。
長期以來,公募行業存在追求短期排名的現象,尤其是看重短期排名對銷售的推動,這使得一些基金公司在業績考核、目標設定甚至投資策略上出現短期化傾向。此次法規修訂將進一步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機制,突出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明確股東會、董事會對經營層的長週期考核要求,將基金長期業績作為核心考核指標。同時,要求管理人對關鍵崗位人員的考核將基金長期業績、合規風控情況作為重要依據,這將為公募基金長遠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
此次法規修訂還首次規定基金管理人退出機制,明確了風險處置程序,強化風控和全流程監管,加強行業文化建設等。這將促進行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勢必對公募行業生態和未來發展格局產生深遠影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