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吳文婷 12月21日,蘇泊爾發佈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
今年12月13日,蘇泊爾公告擬回購129.95萬股用於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授予價每股1元。其中激勵對象包括總經理張國華獲配6萬股,佔授予限售股比例4.96%;財務總監徐波獲配4.5萬股,佔授予限售股比例3.72%;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葉繼德獲配2萬股,佔授予限售股比例1.65%。因為系二級市場回購,最高價不超過67.68元,但授予價格卻為1元,從而引發爭議。
關於授予價格的合理性,蘇泊爾回應稱,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定價合理、可行,主要由於公司歷次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確定原則具有連續性,本次繼續以1元/股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未低於股票票面金額。此外,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綜合考慮公司激勵政策的連續性、薪酬結構的合理性、對激勵對象的有效激勵效果,以及未來宏觀環境、行業狀況對人才和團隊的重要性,並根據公司實際財務狀況確定。
而關於是否存在向激勵對象利益輸送的情形,蘇泊爾表示,本次激勵計劃以1元/股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合 計120.95萬股,約佔公司目前股本總額的0.15%,293名激勵對象人均獲授股份數量約為4,100股,人均 獲授數量佔公司目前股本比例極低。按照董事會決議公告當日公司股票收盤價63.69元計算,人均激勵 價值為26.11萬元,再扣除各激勵對象支付的對價及所需繳納的税費,激勵對象的人均激勵價值規模不大。且上述股票按照本激勵計劃的規定須在授予後36個月(24個月解禁50%,36個月解禁50%)陸續解除限售,每年實際所得與激勵對象整體收入水平較為匹配。因此本次激勵計劃不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