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商務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支持綜合保税區內企業開展維修業務,綜合保税區內企業可開展55類產品的維修業務,將進一步推動保税維修業務在綜合保税區內集聚創新發展,提升綜合保税區高質量發展水平。
□本報記者劉倩 通訊員吳麗綿
推動保税維修業務集聚創新發展
保税維修是加工製造產業鏈的重要一環,能夠幫助企業以較低的成本整合全產業鏈,促進加工製造業務訂單的增長。保税維修也有利於企業降低海外產品售後服務壓力,提高產品全球市場競爭力,實現在綜合保税區內“買全球、賣全球、修全球”。
2019年,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綜合保税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9〕3號),提出推動綜合保税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五大中心”,其中一個便是“檢測維修中心”。為進一步推動“檢測維修中心”發展。今年5月14日,商務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2020年第16號公告(以下簡稱16號公告),支持綜合保税區內企業開展維修業務,綜合保税區內企業可開展航空航天、船舶、軌道交通、工程機械、數控機牀、通訊設備、精密電子等55類產品的維修業務。
數據顯示,2019年泉州綜合保税區航空維修出口貨值26.2億元,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16號公告將進一步推動保税維修業務在綜合保税區內的集聚創新發展。
維修產品目錄清單根據實際動態調整
在前期各綜合保税區開展保税維修業務的基礎上,商務部、生態環境部及海關總署按照“簡政放權、協同監管”的原則,進一步下放業務核准權限(取消個案審批),明確了相關監管要求。同時,按照“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原則,16號公告制定了第一批維修產品目錄清單,涵蓋航空航天等55類產品。
泉州海關駐泉州綜保區相關負責人介紹,維修產品目錄清單將根據後續業務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如企業有清單之外的維修業務需求,依然可通過個案方式向商務部門提出申請。
此外,16號公告還明確了企業可開展來自境外或境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以下簡稱“境內區外”)的全球維修業務,便於企業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拓展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同時,16號公告要求維修後的貨物,應根據其來源復運至境外或境內區外。
綜保區管委會將定期評估區內維修企業
按照16號公告要求,區內企業申請開展維修業務,由所在綜合保税區管委會(或地方政府派駐行政管理機構)會同當地商務、海關等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區內企業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維修操作規範、安全規程和污染防治方案。相關方案和企業名單應報省級商務、直屬海關等部門備案。
同時,綜合保税區管委會(或地方政府派駐行政管理機構)將定期組織對區內企業維修業務開展情況進行評估,並按照規定對違規企業進行處理。每年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彙總各綜合保税區維修業務開展情況,並上報商務部、生態環境部和海關總署。
來源:泉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