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滕泰 新浪財經專欄作家、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
來源:意見領袖
今年兩會上,總理説“中國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消費起主要拉動作用,我們推出的規模性政策不依賴基建項目,70%左右的資金是支撐居民收入的。”這個判斷形成決策共識不容易,但是長期形成的宏觀調控決策慣性和各部門執行傳導機制還是指向投資。客觀認識消費主導,不僅需要從增長結構的理論上提高認識,更要從宏觀調控的決策機制和各級部門機構設置上做出調整,儘快改變各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習慣於上項目、搞基建投資的老模式,讓宏觀調控應儘快轉向以穩消費為主導的決策和行為模式。
01、推動疫後經濟復甦,新基建概念大於實質
傳統基建大家都很清楚,主要是鐵公機、核高基這樣的基本建設,已經搞了幾十年;所謂新基建,從一提出來到現在始終是充滿爭議的:一來“新基建”中真正能落地的項目並不多,在投資的拉動作用從規模上看也無法替代老基建;二來新基建不像鐵路、公路、機場等老基建具有毫無爭議的公共產品屬性,而是更多的商業屬性,大部分應該由企業來投資。
以最具有共識的新基建投資5G基站建設為例,5G基站建設雖然需要政府支持,但投資主體也應該是企業,比如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三大運營商,因為5G基站的運營主體應該是這些企業,而不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年初三大運營商計劃的5G基站投資約1800億元,考慮到疫情後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全年投資規模有可能達2000億元以上。
新基建另一個比較有共識的領域是數據中心建設。不論企業、個人還是各級地方政府,不論是“公有云”還是“私有云”,大部分都是租用企業的數據中心進行數據存儲和運營管理。那麼這個數據中心由誰來建設?在中國,除了移動、聯通、電信等三大運營商之外,阿里、騰訊等大企業都有自己投資建設的數據中心,此外還有萬國數據、光環新網、寶信軟件、易華錄等龍頭公司的數據中心。主要服務於企業或與地方政府合作建設。貴州、河南等地方政府對在大數據中心建設等方面給予企業很多扶持政策,包括建設用地優惠、税收優惠、資金補貼、人才優惠等,即便有些國有出資,也是以國有企業的方式參與建設,總體來説大數據建設作為新基金的投資主體也應該是企業,投資運營都遵循市場化原則,與傳統的鐵公基等老基建的公共產品屬性和政府投資主體還是有很大區別。2019年中國數據中心的投資規模約1500億元,據測算2020年有望超過3000億元人民幣。
再次是新能源充電樁,有人比喻它有點像加油站,那麼加油站是政府出資建設的還是強企業投資建設的?答案一目瞭然,政府可以用各種方法來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但是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設還是要更多地取決於其商業屬性。從規模上看,新能源充電樁只有一、兩百億的投資規模,比前兩者的投資拉動作用更小。
總體來看,5G基站、數據中心,加上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也就是不到7000億的投資規模,而一季度疫情造成的經濟損失大約是2.83萬億人民幣,二季度也超過1萬億,即便按照“六穩”、“六保”的底線思維,穩增長也可能需要5萬億以上的擴大內需規模。這麼大的需求缺口,單靠上述幾千億的新基建來對沖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當然,新基建的理念、方向毫無疑問是正確的:農業時代有農業時代的基礎設施;工業化、城鎮化時代有工業化、城鎮化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如今新經濟增長越來越快,的確需要一些新型的數字基礎設施。不過概念歸概念,實踐歸實踐,對於真實的增長結構和各自的作用,還是要有比較現實的科學認知。
一部分打着新基建的旗號的所謂新基建,實際上是“新瓶裝舊酒”。比如有人把高鐵、核電、特高壓也叫作“新基建”,其實這已經不是新基建了。在過去十幾年裏,每次啓動穩增長,都是核電、高鐵、特高壓,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作為老基建的一部分,高鐵、核電、特高壓的投資空間和邊際乘數效應也在遞減。
02、專項債項目難尋,投資拉動已過時
一部分打着新基建的旗號的所謂新基建,實際上是“新瓶裝舊酒”。比如有人把高鐵、核電、特高壓也叫作“新基建”,其實這已經不是新基建了。在過去十幾年裏,每次啓動穩增長,都是核電、高鐵、特高壓,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作為老基建的一部分,高鐵、核電、特高壓的投資空間和邊際乘數效應也在遞減。
那麼,從今年擴大內需所需的幾萬億投資規模而言,仍然以傳統的老基建為主導行不行呢?
首先,老基建中也確實有一部分適合當前來擴大內需,比如東部地區雖然鐵路、公路、機場等傳統基建飽和了,但地下管網建設、排水設施、環保等方面還是有空間的,公共衞生設施投資還是有空間的。西部地區也可以進一步擴大部分鐵路、公路、機場等基建投資,但不能脱離當地的實際需求,在西部地廣人稀的地方建太密集的高速公路,其實很浪費。可以考慮開通一些民用通航可能更合適。那麼民用通航我們能不能放開呢?這又是另外一個政策問題了。
然而,畢竟中國的經濟增長結構已經不同於十幾年前,投資已經不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2019年,包括基本建設投資、房地產投資、企業廠房設備投資在年內的新增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在GDP中的額比重只有31%,而消費在GDP佔比已近60%。此時若再想通過擴大老基建,讓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無異於刻舟求劍,在實踐中必然是行不通的。
正因為如此,總理才會在兩會後的答記者問時説“中國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消費起主要拉動作用,我們推出的規模性政策不依賴基建項目。”
總理還説,重視消費的拉松作用也並不意味這不重視投資。正因為如此,今年在2019年的基礎上又新增加了1.6萬億元的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額度。然而,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由於前期地方專項債發行節奏過快,已經出現了項目弄虛作假、申報粗製濫造、評審形式主義等問題。究其原因,除了時間短、項目儲備不充分,根本上還是由於老基建大部分已經飽和、新基建項目不足,在實踐中的確存在這各級地方政府想拿錢、但專項債合適的項目難尋的問題,這也從微觀上反映出再靠投資拉動已不符合當前中國經濟的增長結構特徵。
03、何不向6億月收入千元以下的居民發消費券?
既然當前和未來的經濟增長主要靠消費拉動,那麼消費的增長的空間有多大? 很多人曾期待以疫情結束後有報復性消費的來臨,這個顯然是不現實的。有人開玩笑説“我不想報復性消費,我想報復性漲工資,可以嗎?”
毫無疑問,消費首先是居民收入的函數,如果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了,消費就會增長。那麼我們有多少措施是真正能夠提高居民收入的呢?如果長期收入增長不能靠政策刺激,那麼向中低收入者發消費券難道不是很好的短期刺激消費措施嗎?既然我們知道有6億中國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那麼向這些公民發放1.2萬億消費券,所費還不及今年專項債規模的1/3,平均每人可得兩千元,每個這樣的家庭6000-10000元,刺激消費、穩增長、保民生的效果難道不比同樣花費1.2萬億挖空心思去搞那些已經找不到項目的基建投資效果更好嗎?
消費還是利率的函數。因為“居民收入=儲蓄 消費”,如果決策者向刺激消費,那就想辦法降低儲蓄率。如何降低儲蓄呢?毫無疑問是降息。但是為什麼歐美都大幅降息,而唯獨中國貨幣決策者不降息呢?不降息不是鼓勵儲蓄嗎?不是保護中高收入者利益嗎?既然貨幣政策實際上在鼓勵儲蓄,還幻想什麼消費報復性增長呢?
最後,消費還時“邊際消費傾向”的函數。類似於十幾年前的家電下鄉,就曾極大地提高了居民對該類產品的邊際消費傾向。如今老消費只能恢復性增長,而邊際消費傾向可以提高、增長空間最大的莫過於兩大新消費方向:5G手機和新能源汽車。中國智能手機的出貨量在去年大概是3.7億部,最高峯的時候在2016年的時候出貨數是4.65億部。今年正值5G手機更新換代,若給一個比較大的補貼,比如一個手機補貼1000塊錢,可新增一億部以上手機消費,直接帶動5000億以上的新增消費,間接帶動萬億以上的新供給和新需求;又比如新能源汽車,正值產業化的起點,若能給新能源汽車一個比較大的補貼,也可帶來萬億規模的新消費增長。
總之,既然已經認識到消費在GDP增長中佔了60%,且刺激消費受益的都是老百姓,就應該儘快調整決策機制,改變宏觀調控的決策機構設置,儘快逐步撤銷各級審批投資項目的決策部門,轉變為增加居民收入、刺激消費的執行部門,只要消費券主要發給中低收入者,消費補貼主要指向有增長彈性的新消費,讓老消費穩步增長,新消費快速增長,以消費帶動增長和就業,就能真正實現“六穩”和“六保”,並有利於中國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