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弘宇股份(002890.SZ)發佈公告,2021年9月13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於曉卿的監護人任煥巧女士與辛軍先生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表決權委託協議》,將公司控制權轉讓給辛軍。
由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於曉卿因身體原因於2020年3月辭職,但其任期應於2022年6月屆滿,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於曉卿2021年以及2022年任期屆滿前分別可轉讓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25%,2022年任期屆滿後可轉讓剩餘股份,因此,於曉卿將分三次將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轉讓給辛軍,三次轉讓的股份數分別為667.0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15%)、500.31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36%)及1500.93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6.08%)。
本次於曉卿將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將上市公司667.08萬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7.15%)轉讓給辛軍,同時,將通過表決權委託的方式將剩餘2001.24萬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1.44%)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辛軍,該等委託表決權的股份將在符合減持相關規定後分兩次轉讓給辛軍。
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辛軍及其一致行動人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祥隆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拉薩祥隆”)將持有29.40%股份對應的表決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由於曉卿變為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