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白楊)9月14日晚,新乳業發佈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請做好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債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覆中表示,自有資金購買寰美乳業60%的股權與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購買40%的股權為一攬子交易,但兩次交易不互為前提。
2020年5月,新乳業與交易對方簽署《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寧夏寰美乳業發展有限公司全體股東關於寧夏寰美乳業發展有限公司60%股權之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約定新乳業擬支付現金購買交易對方持有的寰美乳業60%股權;同日,新乳業與交易對方一併簽署了《支付現金購買40%股權協議》,約定新乳業擬支付現金購買交易對方持有的寰美乳業剩餘40%股權。
公告稱,兩次交易是新乳業為實現對寰美乳業100%股權收購進行的整體性商業安排。兩次交易不互為前提,但完成60%股權交易是實施40%股權交易的前提。
今年5月5日,新乳業發佈公告稱,擬以17.11億元收購寰美乳業100%股權。寰美乳業為西北地區乳製品龍頭企業,寰美乳業控股子公司夏進乳業作為區域龍頭乳製品企業,在寧夏地區具有較強的本土品牌優勢和競爭力。彼時,新乳業方面表示,收購完成後乳業業務覆蓋區域將拓展至西北地區,有利於通過地域拓展培育新的盈利增長點,實現跨越式發展,將西南、西北的戰略佈局連成一片,進一步鞏固新乳業在西部市場的領先地位,並進一步提升新乳業在全國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