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把“賺估值提升的錢”作為核心目標?

要不要把“賺估值提升的錢”作為核心目標?

01估值方法

投資道路千千萬,但歸根到底所有的估值方法都包括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企業的經營業績”,包括淨資產、盈利、營收、税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簡稱EBITDA)、未來自由現金流量,等等;

第二部分:“企業的估值倍率”,包括PE、PB、PS、企業價值倍數(EV/EBITDA)、資金折現率,等等。

02兩類數據區別

上述的這兩類數據有着本質的區別,“企業的經營業績”,要麼是已經發生的客觀存在的數據,如當季的PB、滾動EPS;要麼是未來將會發生的,但可驗證的經營數據,如預測的2021年的EPS、未來自由現金流增長率等等。

而“企業的估值倍率”卻都是主觀的數據,如100倍PE的愛爾,0.6倍PB的銀行,這是高是低呢,並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這就引出了一個更重要的區別:

“企業的經營業績”是由企業產生,投資者只能是預測,沒有任何辦法或者決定去幹預哪些數據的發生(對於能夠干預董事會的大型投資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但好在預測是可以驗證的,對了就能賺經營業績的錢,錯了就賺不到經營業績的錢。

而對於“企業的估值倍率”則是由投資者共同用錢“投票”決定的,它們反映出了當下市場的共識,也就是投資大師凱恩斯提出的“選美理論”中説的“大眾美人”。就算你能夠估算出企業的合理估值,但如果別的投資者都不認同你的估值,那麼你也賺不到估值的錢,所以它是無須驗證的,存在即合理。

03兩種方法模式差異

這兩種估值方法,前者本質上是預測企業的業績來賺錢,要求我們投資者要研究企業的基本面、要了解管理層的經營理念、還要跟蹤企業的經營數據,以上這些是所有價值投資者認同的內容。但是後者本質上卻是通過預測其他投資者的行為而賺錢,有兩種模式:

第一種叫做“邏輯預期差”:也就是説你先看到了企業一些不影響當期業績的基本面邏輯的變化,並預測出了這些變化早晚會被其他投資者發現,從而提升企業的估值;

第二種叫做“風格輪動”,也就是預測市場的風格偏好,在市場風格轉變之前,就買入。

當你在考慮企業估值會不會上升的時候,本質上是你在猜測其他投資者的行為,這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博弈行為,而博弈並非價值投資者所認同的行為。因此,對於賺“估值提升的錢”,就出現了關於價值投資的一個重大的理論路線分歧:

那到底要不要把“賺估值提升的錢”作為核心目標?要知道,估值變化導致的賺或虧,其權重因素常常超過了其業績的增長,假如你在十年前買的是銀行股,盈利確實是提升了數倍,但是股價卻幾乎沒有變化,因為估值只降到了原來的零頭。但是另一些價值投資理念卻認為,企業估值的變化只代表投資者事實上要承受的風險,並不是投資者要主動去預測其他投資者的行為,不能讓估值提升做為我們“主動追求的目標”,至少是不能當做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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