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商業銀行不得違規返利吸存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財經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婷報道:3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促進商業銀行提升負債質量管理水平,維護銀行體系安全穩健運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負債業務創新活動應依法合規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隨着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和資本市場、互聯網金融、影子銀行等金融業態的發展,商業銀行負債業務複雜程度上升、管理難度加大;客觀上需要總結歸納和提煉負債業務的管理評價標準,構建全面、系統的負債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持續推動商業銀行強化負債業務管理,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

《辦法》確立了負債質量管理體系,從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創新管理等方面對商業銀行負債質量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辦法》,在業務創新管理方面,商業銀行開展負債業務創新活動,應當堅持依法合規和審慎原則,確保創新活動與本行的負債質量管理水平相適應,不得以金融創新為名,變相逃避監管或損害消費者利益。

在考評指標設定方面,商業銀行不得設定以存款時點規模、市場份額、排名或同業比較為要求的考評指標。分支機構不得層層加碼提高考評標準及相關指標要求,防範過度追求業務擴張和短期利潤。

中小銀行高息攬儲風險隱患較大

《辦法》的另一重點內容是提出了負債質量管理的“六性”要素,分別為負債來源的穩定性、負債結構的多樣性、負債與資產匹配的合理性、負債獲取的主動性、負債成本的適當性和負債項目的真實性。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采取違規返利吸存、通過第三方中介吸存、延遲支付吸存、以貸轉存吸存、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違規手段吸收和虛增存款。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2月末,我國商業銀行總負債規模達到243萬億元。2020年以來,結構性存款業務被嚴控,靠檔計息存款產品被“叫停”,各大互聯網平台相繼下架互聯網存款產品,針對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

業內人士分析,部分中小銀行通過高息攬儲、大幅提升同業負債佔比和加快線上創新存款等擴大存款規模,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辦法》的出台,對於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構建系統的負債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黃婷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