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證券投資基金使用側袋機制的業務操作流程,10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發佈施行《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操作細則(試行)》(下稱《側袋機制操作細則》)。
側袋機制是指將基金投資組合中的特定資產從原有賬户分離至一個專門賬户進行處置清算,目的在於有效隔離並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屬於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啓用側袋機制後,基金原有賬户為主袋賬户,包含特定資產的專門賬户為側袋賬户。
該特定資產包括但不限於違約債券、因重大事項長期停牌股票、債券回購等使用攤餘成本法計量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仍導致資產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以及其他長期流動性缺失或無法合理估值的資產。
作為《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側袋機制指引(試行)》的配套文件,《側袋機制操作細則》分為八章共二十六條,從側袋機制啓動、實施及資產處置3個階段,對基金啓用情形和啓用時的份額申贖、款項支付、分紅和費用收取等方面進行細化,並明確側袋機制的估值核算、份額登記、信息披露等具體化要求。
關於側袋機制的適用範圍,《側袋機制操作細則》明確,貨幣市場基金與ETF原則上不採用側袋機制。中基協表示,考慮到ETF的自身特點,使用側袋機制來抵禦流動性風險的必要性不大。貨幣市場基金作為現金管理工具,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要求嚴格,原則上持有特定資產的概率極小。
就側袋機制啓用情況而言,由於側袋機制的啓用受多重因素影響,包括投資組合流動性、特定資產估值公允性、潛在贖回壓力,基金管理人應綜合考慮上述要素,以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原則,與託管人協商一致,並向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就特定資產認定的相關事宜諮詢專業意見後,方可啓用側袋機制。
基金是否啓用側袋機制應為基金管理人綜合考慮多重因素後的主觀判斷結果,每隻基金面臨的情況不同,無法通過設定統一指標進行強制要求。
此外,當基金投資組合出現風險時,相關資產存在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或使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基金管理人應優先調整估值而非啓用側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