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季迎來投保高峯——
“學平險”亟需規範經營行為
經濟日報記者 郭子源
經過9月開學季,“學生平安保險”(以下簡稱“學平險”)業務也如期迎來了高峯,其因保費較低、保障較全等突出優勢越發受到學生羣體、家長羣體的關注。但與此同時,一些不合規操作也日益滋生出風險隱患,損害學生合法權益,例如強制投保、投保前未告知重要事項、保險機構與高校合作不規範等。
多位業內人士介紹,“學平險”屬於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在自願原則下購買,用於保障在校學生、幼兒人身意外傷殘、死亡和醫療費用。“學平險”的期限通常為一年期,保障內容、費用並非標準化,各保險機構存在差異、各有側重,但費用普遍集中在80元至200元之間。
近年來“學平險”逐漸受到市場認可,主要原因在於其保障範圍廣,對各類風險均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整體來看,“學平險”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意外險+醫療險”組合,二是“意外險+醫療險+壽險+重疾險”組合。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規範行為也時常發生。例如,部分學校違背自願原則,強制學生購買“學平險”;保險機構出於經營業績壓力,違規在經營區域外銷售產品;保險機構通過財務數據造假違規套取“學平險”費用等。
因此,進一步規範“學平險”市場,有效保障學生人身安全及合法權益迫在眉睫。日前,北京銀保監局已正式印發《關於規範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宣傳引導、合規經營、自查整改三方面入手,同時提出“五條紅線”,從嚴整改違法違規問題。
“北京地區學校特別是高校密集,‘學平險’能夠在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説,接下來,各保險機構要加強“學平險”宣傳力度,促進學生及學生家長充分了解“學平險”的特點及作用,進一步發揮其在校園安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與此同時,在推動“學平險”業務的過程中,各保險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堅守以下“五條紅線”。
一是嚴格規範公司銷售人員及合作院校人員的行為,保障學生的自主選擇權,不得有強制行為。
二是嚴格履行説明義務,明確“學平險”自主自願的投保原則,並全面告知“學平險”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重要事項。
三是保險公司及其委託的保險中介機構不得違規在保險公司經營區域外銷售“學平險”產品。
四是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不得存在侵害投保學生利益的行為。
五是保險公司應準確記錄“學平險”業務財務數據,不得利用“學平險”違規套取費用,開展不正當競爭。
此外,各家保險機構還要不斷改進“學平險”產品及服務,切實保護投保學生利益;加強“學平險”業務管理,完善內控制度,確保業務依法合規經營。
“針對違法違規行為,北京銀保監局將保持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權益。”北京銀保監局上述負責人説,各保險機構也要開展全面自查自糾,成立專項工作組,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其中,保險機構自查要堅持以下四個重點,即是否強制學生投保“學平險”、是否違規跨區域經營“學平險”業務、是否未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是否違規套取費用。
“對自查發現的問題,保險機構要立行立改,堅決整改到位,並嚴格落實內部問責,及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上述負責人説。
最後要提醒廣大學生及學生家長,投保“學平險”遵循自主自願原則,投保時應認真閲讀保險條款,充分了解保障權益和雙方義務,並妥善保存保險憑證。發生保險事故後,應第一時間告知保險公司,並在規定時限內按約定提交索賠申請材料,避免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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