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原標題:單日暴跌逾40%,投資者面臨巨幅虧損——個別可轉債價格為何坐上“過山車”
□ 可轉債出現價格巨幅波動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可轉債T 0及不設漲跌停的特點使得價格波動劇烈;二是部分投資者對可轉債強制贖回規則不熟悉,對已經觸發贖回條件的可轉債繼續爆炒。
□ 可轉債波動性顯著高於純債,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要求相對偏高。
5月7日,“泰晶轉債”開盤即下跌30%觸發“熔斷”機制,收盤時下跌47.68%,成交額7998.4萬元。
泰晶轉債大幅下跌,源自一份提前贖回公告。5月6日,泰晶轉債發佈了提前贖回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泰晶科技股票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間,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於“泰晶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23.27元/股),已觸發泰晶轉債的贖回條款。根據相關規定,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對已發行的泰晶轉債行使提前贖回權。
3月16日,泰晶轉債收盤報151.35元/張,短期內被爆炒到420元/張。按照5月7日泰晶轉債收盤價,無論是持有到期贖回,還是選擇轉股,投資者都將面臨巨幅虧損。
金牛理財網分析師宮曼琳認為,可轉債出現暴漲暴跌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可轉債投機風氣盛行,可轉債T 0及不設漲跌停機制的特點使得價格波動劇烈,投機者往往只看到大漲獲利,忽視暴跌風險;二是投資者對可轉債強制贖回規則不熟悉、不敏感,對已經觸發贖回的可轉債繼續爆炒。
業內人士表示,可轉債交易方式與股票有所不同,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在交易所市場競價交易。與股票相比,可轉債受到交易機制、漲跌幅設計等因素影響,價格波動更大。例如,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相比之下,可轉債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實行T 0交易。為減少市場波動、控制風險,上海證券交易所為可轉債交易設置了熔斷機制。深圳證券交易所則規定,可轉債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報價幅度必須在發行價上下30%的幅度內。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在買入當日可申請轉股,但轉股後所得股份最快只能在“T 1”日賣出。這些技術因素,也可能成為少數投機資金藉助可轉債市場回暖,加大炒作力度的一個重要誘因。
今年以來,可轉債市場延續了2019年的火熱行情,市場持續擴容。截至5月8日,今年新發行的可轉債達到了61只(按照發行公告日計算),總髮行規模達538.86億元。今年以來,可轉債成交額達2.72萬億元,較2019年同期激增近6倍,成交量更是突破了165.32億張。
二級市場交易火熱,也帶來了部分可轉債高溢價率和高換手率。截至5月8日,今年以來已有18只可轉債漲幅超過40%,有9只可轉債跌幅超過10%。其中,橫河轉債轉股溢價率超過300%,輝豐轉債轉股溢價率超過200%。
早在3月份,泰晶轉債的強贖條件已經被觸發,泰晶科技在3月6日和3月27日兩次發佈“不提前贖回”公告。泰晶科技董秘單小榮表示,此前已提示風險,疫情期間公司可轉債有3次觸及贖回條件,基於當時特殊時期公司能力和條件等各方面的侷限,公司放棄了贖回權利,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博時可轉債ETF基金經理鄧欣雨表示,可轉債波動性明顯高於純債,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要求相對偏高。近期,市場上部分存量規模偏小的個券波動非常大,表現為經常脱離正股,換手率高、炒作很熱,這可能是部分資金利用可轉債T 0交易機制,選擇部分規模很小且正股可能有話題的標的,實施短線交易下的炒作。必須要看到,這種嚴重脱離實際價值的炒作是短暫的,最終會迴歸價值本源。建議投資者回避此類個券的交易,因為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匹配。
鄧欣雨説,強制贖回是抑制轉債過度炒作的有效條款之一,投資者對此要熟知,避免由此帶來的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