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7家銀行簽訂合同 1385億元!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啓航
小微企業、“三農”融資再獲重要支持。6月18日,記者從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瞭解到,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牽頭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與工商銀行等首批7家銀行已於近日簽訂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合同,確定第一個合作年度支小支農政策性擔保貸款授信規模1385億元,啓動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合作。
據悉,除了工商銀行,此次簽訂銀擔“總對總”合同的銀行還有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
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模式是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實現貸款、擔保服務快速匹配,簡化擔保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所採取的一項創新擔保模式。
該模式主要依託銀行服務網絡、風險防控和技術能力,由銀行對擔保貸款項目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和審批,再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擔保貸款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核確認,不做重複性盡職調查,進行批量擔保備案。
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權限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
“小微企業大多數為輕資產企業,能夠提供抵押的資產有限,並且其存續期具有不確定性,抗風險能力弱,導致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税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説。
正由於上述因素,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業務風險高、收益低、外部效應強,市場“失靈”易,是典型的準公共產品,必須由政府主導,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可靠高效的融資擔保服務。
6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必須在發揮好積極財政政策特別是紓困和激發市場活力規模性政策作用同時,加大貨幣金融政策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關負責人表示,為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政策功能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並明顯降低成本,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於4月印發《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合作方案(試行)》。
該負責人介紹,《批量擔保業務方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規定基礎上,創新設計高效銀擔業務合作模式,是針對當前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普遍存在的服務體系不健全、基層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實力較弱、專業人才少、風控能力弱、銀擔共擔風險機制尚未形成等制約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發展的一系列突出問題,進行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模式重大創新。
首先是堅持服務小微企業、“三農”、“雙創主體”、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政策導向,要求單户或單筆擔保貸款金額上限不超過1000萬元,合作銀行、擔保機構對借款人不得另設資產抵(質)押等擔保和反擔保措施,擔保費率一步到位降低至1%/年,有效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大幅降低了擔保貸款門檻。
其次,明確了銀行與擔保機構的風控職責分工,銀行負責按照規定業務條件對擔保貸款項目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和審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負責按照規定業務條件對擔保貸款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查,不再對企業財務、經營情況做重複性盡職調查,對符合業務條件的貸款項目直接提供擔保,大幅提高了擔保服務效率。
同時,為引導合作銀行有效控制業務風險,合作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按照2:8比例逐筆分擔擔保貸款業務風險,並對合作業務整體風險設置了3%的擔保代償率上限。
此外,建立了擔保代償備付金機制,由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根據合作業務規模,按期將擔保代償補償備付金存入省級再擔保機構在合作銀行設立的託管賬户。
“這個業務模式大幅簡化了擔保流程、提高了擔保效率,能更好支持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下沉目標客户羣,更好為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做好融資服務。”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關負責人説。
李旭紅認為,在面對疫情衝擊及經濟下行的壓力下,小微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更為顯現,“在這樣的背景下,由政府主導的擔保服務尤為重要,既保住了市場主體,又減少了金融風險。因此,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記者瞭解到,《批量擔保業務方案》推出後,得到合作銀行、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合作機構和地方政府部門的高度認可,業務將在已經簽訂合同的23個省(區、市)及3個計劃單列市全面推開。目前,除了已經簽約的首批7家銀行外,還有10多家銀行正在積極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接開展業務合作。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於2018年9月26日掛牌運行,採取再擔保、股權投資等形式支持各省(區、市)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引導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目前,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業務已覆蓋到25個省(區、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的1600多個縣市。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計完成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3732億元,擔保户數超過23萬户, 政策功能作用得到較好發揮。(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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