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奇葩公司居然還能“起死回生”?沒押對寶的股民怎麼辦?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財經

餘以墨

這兩天資本市場最具話題性的新聞之一就是曾僅剩兩名員工、零收入的“奇葩”公司*ST毅達居然還能重回A股。事實上,曾經因為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四次開出罰單的該公司,還因為被股民索賠登上民事訴訟被告席,有B股投資者更是獲得一審法院勝訴判決,100%挽回損失。《投資快報》記者提醒各位股民,針對該公司索賠的訴訟時效依然還沒有截止,現在加入維權還有希望獲得賠償。

奇葩過往令人咋舌

昨日*ST毅達公告稱,公司於8月10日收到上交所通知,根據安排,公司股票將於2020年8月17日在上交所恢復交易。

歷經退市之後重回A股的公司也不止一家,為何*ST毅達歸來尤其吸引眼球?也許是這家公司曾經的事蹟太過“奇葩”。

《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自2017年11月開始,*ST毅達及子公司就陸續出現資金鍊斷裂、無力支付員工工資、員工辭職潮爆發等情況。上市公司子公司先後出現失去控制、主營業務逐步處於停滯狀態。2017年公司虧損達到11.42億元

2019年6月該公司延期披露的2018年年報顯示,其2018年營業收入為0,淨利潤為虧損5億元。截至2018年底,*ST毅達已經資不抵債。

此外,公司2017年、2018年連續兩年的財務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不過營收歸零財務嚴重虧空還不是最令人咋舌的,發生在*ST毅達身上的奇葩事件還有更多:如前管理層,包括前任非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全部失聯;公司印章證照和財務資料下落不明;甚至年報數據顯示,公司全部員工只剩下2人。

去2019年6月,*ST毅達宣佈公司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起停牌。

高管鋃鐺入獄證監會處罰“四進宮”

如此糟糕的財務狀況和信披問題,自然逃不過監管機構的介入。相關公告顯示,*ST毅達曾多次觸犯信息披露規則,在2018年4月-2020年4月間,曾經先後四次收到罰單,可謂上市公司信披被罰之最。

2018年4月13日,*ST毅達公告收到行政罰單(滬【2018】26號)。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認定,*ST毅達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7267萬元,超過當期披露的營業收入50%;虛增利潤1063.89萬元,超過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80%。針對該項財務造假事件,*ST毅達的4名時任高管還被法院判了刑,以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了刑事責任。

2019年6月22日*ST毅達公告收到的第二份罰單。上海監管局(【2019】57號)《處罰決定書》顯示,*ST毅達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被處以40萬元的罰款。

第三次受罰是2020年3月3日,*ST毅達公告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0】1號)。上海監管局認定,從2016年4月14日開始,*ST毅達時任實際控制人何曉陽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實際轉讓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但是直到2017年7月5日,何曉陽才通過*ST毅達公司披露了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全部協議和資料,隱瞞披露實際控制人變更事項長達一年多時間,並且期間上交所多次對*ST毅達及何曉陽作出監管問詢,公司及相關方仍回覆稱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ST毅達第四次受罰,也是最近的一次發生在2020年4月21日,*ST毅達公告收到上海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0】6號)。受罰原因是*ST毅達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按照信息披露的規則,2018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應當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而*ST毅達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是在2019年6月28日,因此被罰30萬元罰款。

已有股民索賠獲得一審勝訴判決

罰單領得令人眼花繚亂,股民維權也沒有落下。有維權律師告訴《投資快報》記者,證監會針對該公司的行政罰單共有四份,理論上起碼四個買賣區間的股民可以進行索賠。目前較多股民針對2018年4月13日公佈的這第一份罰單進行起訴索賠,並且獲得初步勝利——有多位股民獲得一審勝訴判決,其中更是有B股投資者獲得100%比例的賠償。

相關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8月30日,*ST毅達被投資者提起索賠的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共133起,涉及金額合計人民幣1631.31萬元。

針對第一次處罰,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間買入中毅達A/B股票(600610/900906),並在2016年4月16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前往法院進行索賠。

此外,在2016年4月14日-2017年7月4日期間買入*ST毅達股票且在2017年7月5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者,也有望符合第三次處罰的索賠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