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指導意見

為建立轉板上市機制,規範轉板上市行為,統籌協調不同上市路徑的制度規則,做好監管銜接,證監會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建立轉板上市機制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助於豐富掛牌公司上市路徑,打通中小企業成長壯大的上升通道,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聯繫,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我會通過官網、微信、微博等渠道,就《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期間,收到來自企業、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行業自律組織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共計13份。總體看,各方對《指導意見》給予積極正面反饋,所提意見主要是進一步細化《指導意見》有關內容,明確有關工作安排。經逐條研究,各方意見建議已基本吸收採納,部分事項擬在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及中國結算有關業務規則中明確,如轉板上市的具體條件、審核標準、保薦程序、停復牌安排、轉板上市後的再融資安排、股份限售的具體安排等。

《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基本原則。建立轉板上市機制將堅持市場導向、統籌兼顧、試點先行、防控風險的原則。二是主要制度安排。對轉入板塊的範圍、轉板上市條件、程序、保薦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項作出原則性規定。三是監管安排。明確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介機構等有關各方的責任。對轉板上市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上交所、深交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將依據《指導意見》制定或修訂業務規則,進一步明確細化各項具體制度安排。

下一步,證監會將組織上交所、深交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做好轉板上市各項準備工作,並根據試點情況,評估完善有關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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