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放寬基金牌照限制是應時之舉

在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過程中,外資金融機構大多是綜合經營,放開機構准入後,內外資機構一視同仁,此時適當放寬基金牌照限制、推動金融混業發展是順勢而為。適當放寬基金牌照限制,並不等於完全放任不管,監管部門必須做好金融監管協同。

中國證監會日前修訂公募基金基礎性規章制度。新規放寬了公募牌照“一參一控”限制,即在部分限制條件下,允許同一主體同時控制一家基金公司和一家公募持牌機構,強化“扶優限劣”,完善基金公司市場化退出渠道。這意味着,被限制多年的公募基金牌照有望進一步放寬,過去單純依靠牌照獲取紅利的發展模式將淡化,憑藉自身經營和管理能力做優做強的集團化發展思路得到更多鼓勵。

經過數十年發展,我國以公募基金行業為代表的資產管理行業已初具規模。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6月底,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29家,公募基金資產淨值合計16.90萬億元。隨着市場競爭加劇,大型基金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集中度提升,行業“馬太效應”逐漸顯現。但與境外成熟資本市場少數資管公司佔據較大市場份額的局面相比,國內資產管理行業依然存在公司數量多、小而散、綜合金融服務能力不強等問題。國內基金業要繼續發展壯大,打造出國際一流的資產管理機構,需要優質基金公司通過加速併購重組等方式不斷做優做強,也需要更多具備先進資管經驗的同業率先“跨界收徒”。

站在擴大金融開放的大格局來看,適當放寬基金牌照限制是順應市場化發展之舉。在最新公佈的2020年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中,金融業對外資的所有股比限制全部取消,這不得不讓國內同業思考新的經營思路。在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過程中,外資金融機構大多是綜合經營,放開機構准入之後,內外資機構一視同仁,此時適當放寬基金牌照限制、推動金融混業發展是順勢而為。進一步説,適當鼓勵證券基金行業內部加快併購重組,逐步打破部分金融牌照之間的“桎梏”,打造“航母級”資管機構,也是在進一步開放形勢下提升中國金融機構市場競爭力的必要之舉。

在有序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前提下,基金業要順應金融混業經營發展趨勢,必須要“打鐵自身硬”。一方面,行業內部應廣泛吸收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外資系私募基金的同業經驗,攜起手來加快探索集團化經營新路,更多借助“無形之手”的力量,加速行業新陳代謝和優勝劣汰;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要摒棄過去的“牌照紅利”“躺着賺錢”“靠天吃飯”的舊思維,由單純重視產品轉向重視綜合金融服務,由追求新奇產品設計轉向重視客户需求,由依靠渠道和營銷“活下去”轉向重視資管人才培養和資管能力建設“活得好”。

當然,適當放寬基金牌照限制,並不等於完全放任不管。在放寬“一參一控”過程中,監管部門必須做好金融監管協同,防控任何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這是未來應對資產管理機構集團化經營發展趨勢“萬變”中的不變原則。

對於金融機構來説,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和宗旨,各類機構必須時刻提醒自己,獲取基金牌照不是最終目的,也不一定適合自身發展特點,所有的努力最終都是為了降低融資成本,優化投融資結構,為投資者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從投資者視角看,無論是集團化經營的基金“百貨商場”,還是規模不大的基金“精品店”,行業市場化競爭將帶來更優質的金融服務。只要不是違法違規的惡性競爭,都應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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