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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林曉麗)9月4日,銀保監會連發30張監管罰單,涉及5家金融機構,包括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和華融公司合計被罰3.2億元。
其中,民生銀行違規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銀保監會罰沒合計10782.94萬元。
浙商銀行違規發售理財產品實現本行資產虛假出表、同業投資接受金融機構回購承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0120萬元。
廣發銀行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發行理財產品投資權益性資產、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沒合計9283.06萬元。
華夏銀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並引發較為嚴重後果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10萬元。
華融公司違規收購個人貸款、違規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該公司罰款2040萬元。
除了對金融機構,銀保監會也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涉及多名時任分行行長、首席信息管。值得關注的是,華夏銀行1名已被判處刑罰的責任人員,被處以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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