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22億股權激勵回購報告書閃電出爐,1年內完成回購,激勵條件與業績關聯度達90%

財聯社(深圳,記者 覃澤俊)訊,僅隔一日,國泰君安股權激勵實施再有新動作。

6月8日晚,國泰君安披露了《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顯示,回購期自6月7日起不超過12個月。

根據股權激勵方案,公司考核主要指標包括歸母淨利潤(權重50%)、加權ROE(權重40%)、金融科技創新投入(權重10%)、綜合風控指標(門檻指標),與直接業績的整體關聯度高達90%。

自國泰君安6月7日發佈股權激勵草案以來,華泰證券、天風證券、中泰證券、華金證券等4家券商研究所迅速發出了研報,均對國泰君安給予了好評。

1年內完成全部回購

根據公司回購報告書顯示,本次擬回購股份數量下限為4,450萬股,即不低於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5%;上限為8,90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且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回購期自6月7日起不超過12個月。

本次回購的價格不超過24.39元/股,不高於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150%。

公司在公告中提示,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限內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派送股票紅利、配股、股票拆細或縮股等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雖然股權激勵總金額高達21.7億元,但是國泰君安顯然有能力支付這一款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國泰君安總資產5593.14億元;歸母淨資產1375.01億元;貨幣資金(扣除客户存款後)252.53億元。按照回購資金總額上限21.7億元測算,回購資金佔2019年末公司總資產、歸屬於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淨資產、貨幣資金(扣除客户存款後)的比例分別為0.39%、1.58%、8.60%。根據上述測算結果,並結合公司穩健經營、風險管控等因素,公司認為本次股份回購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國泰君安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用於實施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有利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提升公司的整體價值,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激勵條件利於主觀能動

6月7日晚間,國泰君安披露《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方案計劃(草案)》等多份公告,公司將根據和對標公司的經營情況對比等四項條件對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等共計45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首次授予的價格為每股8.03元,為6月5日公司A股15.96元收盤價的50.3%。

此次激勵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限售期分別為自相應授予部分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24 個月、36 個月、48 個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別為33%、33%、34%。公司對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設定業績條件,分年度對公司業績指標、單位(部門)業績指標和個人績效指標進行考核。其中,公司業績層面主要指標包括歸母淨利潤(權重50%)、加權ROE(權重40%)、金融科技創新投入(權重10%)、綜合風控指標(門檻指標)。

有資深券商人士對此次國泰君安股權激勵計劃分析表示,金融科技創新投入作為限制性股票解鎖的公司業績考核指標,凸顯了國泰君安重視金融科技在經營管理中的賦能和引領作用,這方面也是國泰君安一貫保持的優勢。

此外,綜合風控指標被設定為門檻指標。若國泰君安該項指標未達成“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不低於A類A級且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這一門檻值,則對應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體現了國泰君安一貫重視合規風控的經營理念。

除了創新指標外,國泰君安的這次股權激勵與公司管理層的主觀能動性聯繫更為密切。

中泰證券分析師認為,相較於同業大多采用員工持股計劃(2020年5月東方證券《關於籌劃H股員工持股計劃的提示性公告》,2019年3月中信證券《員工持股計劃(草案)》,2017年8月興業證券《員工持股計劃(修訂稿)》),即由公司應付員工薪酬和員工自有資金成立信託產品購買公司股票,成本一般為方案實施日股票現價的90%-100%,收益較為不確定的激勵方案,國泰君安採用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方案,即以自有資金購入不超過8900萬股(佔當前公司總股本的1%)並按較低的價格授予激勵對象。

該分析師進一步指出,公司歸母淨利潤和ROE這兩大業績考核採用同業對標方式,國君選取中信,海通,華泰,廣發,申萬和招商這六大龍頭公司作為參照對象。2019年國君歸母淨利潤位列對標組第4位,6.62%的ROE則處於末尾,若要解除限售條件,則必須在未來3年內提升排名1-2位。

股權激勵順應新政

此次國泰君安股權激勵計劃與《新證券法》的誕生不無關係。

2020年3月1日頒佈的《新證券法》第四十條規定,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此外,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發佈的《上海市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的實施方案》。該方案在健全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條款中明確指出:“遵循中央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指導意見的精神,在上海地方國有金融上市公司探索股權激勵試點”。

華泰證券此前也推出了股票股權激勵計劃。

3月30晚,華泰證券公告表示,為積極響應國家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政策導向,增強投資者信心,維護股東權益,同時,深化落實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員工與公司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市場化機制,進一步激發公司活力,公司擬回購A股股份,作為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

當晚公告稱,本次計劃擬回購股份數量下限為4538.325萬股,上限為9076.65萬股,約佔公司總股份的0.5%-1%。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8.81元,回購金額上限26.15億元,將以公司自有資金作為資金來源。

有接近國泰君安的資深券商人士表示,4月份以來,國泰君安面對行業競爭壓力,為持續推動落實上海區域國資國企綜改,連續採取了改革動作。包括4月初對部分高管分工進行調整,4月29日公告對公司組織架構進行優化,以及本次推出股權激勵計劃。可以看出,國泰君安希望通過持續的的改革,進一步提升競爭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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