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退市公司隊伍再擴容 集體訴訟仍有待司法解釋出台

由 撒宏才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朱寶琛

  “終究還是要退市了。”在與《證券日報》記者交流時,一位不願表明身份的投資者頗為無奈地表示。這位投資者持有盛運環保的股票,不過持股數量並不多。

  由於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6月18日,深交所對盛運環保、神霧環保和*ST天寶等3家公司做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上述投資者早些時候還對盛運環保重組寄予了很大期望,但公司6月16日的一則終止重大資產重組的公告,讓其徹底感到“涼涼”了。公告稱,鑑於公司的情況,有關交易方案需要重新考慮制定,公司決定終止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後續如繼續合作將重新設計方案,重新籌劃實施。

  今年以來,我國上市公司退市的速度明顯加快。6月17日,深交所作出維持對金亞科技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同日,*ST美都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終止上市決定。此前,還有多家公司被終止上市。

  亦有B股公司出現面值退市的情況。6月19日,東灃B退公告稱,公司於6月19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股票終止上市複核決定書》,深交所作出維持《關於東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對東灃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終止上市決定,該決定為終局決定。

  6月8日,*ST大化B發佈公告稱,收到上交所《關於大化集團大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截至2020年6月8日,*ST大化B股票已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觸及終止上市條件,應當予以終止上市。這意味着,*ST大化B成為第二家因觸發面值退市條件而強制退市的純B股上市公司。

  “隨着退市制度的常態化,今年以來退市上市公司逐漸增多,一方面是有制度執行層面的因素,另一方面,部分退市條件通常是有連續三年相關指標的規定,比如淨資產、營收等。預計明年將會有更多的退市公司出現。”聯儲證券温州營業部總經理胡曉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退市制度是淨化市場、保持優秀企業上市的基本保障,一個只有進沒有退的市場是不完整的。

  他表示,此前,市場中存在所謂的炒“殼”資源、炒垃圾股等情況,嚴重傷害了投資者的信心,阻礙了海外投資者投資的興趣。而在堅定執行退市制度的大背景下,相信今年將是集體訴訟破冰的一年。

  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其中一大亮點就是探索了適應我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規定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以作為訴訟代表人,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則,依法為受害投資者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監管部門亦有表態稱,抓緊推進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制度落地,繼續積極推動刑法修訂,大幅提高證券期貨犯罪的刑期上限。

  京衡(寧波)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龔道淵對《證券日報》表示,新證券法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今後凡是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都將被投資者保護機構所代表,向虛假陳述行為人提起訴訟,除非其明確表示不願意參加訴訟。

  龔道淵表示,雖然新證券法已經規定了我國的集體訴訟制度,但仍有細節不明。具體如何實施,仍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配套的司法解釋以及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完善。

  對於投資者而言,胡曉輝認為,還是要提高個人知識水平,多關注投資企業的公告信息,迴避問題公司。萬一遇到突發利空,注意第一時間離場,同時,蒐集保存證據,積極尋求司法援助,通過法律途徑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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