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惠陶集團準備提案證明公司具有足夠程度的業務運作及資產 保留複核權利

由 無英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惠陶集團(08238)公佈,GEM上市(複核)委員會決定的複核聆訊已於2020年9月2日進行。於2020年9月7日,該公司接獲GEM上市(複核)委員會的函件,知會該公司,GEM上市(複核)委員會認為,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該公司未能維持足夠程度的業務運作或持有足夠價值的有形資產或具有足夠潛在價值的無形資產以向聯交所證明其可繼續上市。GEM上市(複核)委員會決定維持委員會決定,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04條暫停該公司股份買賣。

GEM上市(複核)委員會基於(其中包括)以下理由達致其決定:該公司未能證明雜誌及廣告業務以及展覽及貿易展覽業務屬可行且可持續;基於上文所述,該公司無法令GEM上市(複核)委員會信納資產營運能使公司進行足夠程度的業務運作,以證明公司股份可繼續上市。

聯交所要求該公司重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倘 該公司未能在12個月期限屆滿時(即2021年9月7日)符合上述規定,聯交所將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4A(2)(a)條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董事會仍在審閲GEM上市(複核)委員會的決定,並與該公司的法律顧問及財務顧問進行討論,以準備提案證明該公司具有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所規定的足夠程度的業務運作及資產。公司亦保留權利根據前GEM上市規則第4章(於2019年7月6日前生效)第4.07(6)(c)條要求上市上訴委員會就GEM上市(複核)委員會的決定進行復核。

應公司的要求,公司股份已於2020年9月8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