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記者向家瑩)銀保監會日前在官網連續發佈30張罰單,分別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民生銀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商銀行)、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發銀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銀行)、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華融)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3.2億元。30張罰單中,民生銀行9張、華夏銀行8張、浙商銀行8張、廣發銀行2張、中國華融3張。
各銀行主要違規原因涉及房地產融資、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
具體來看,民生銀行違規行為主要涉及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等;浙商銀行涉及通過違規發售理財產品實現本行資產虛假出表、同業投資接受金融機構回購承諾等;廣發銀行為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發行理財產品投資權益性資產、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華夏銀行為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並引發較為嚴重後果等;中國華融涉及違規收購個人貸款、違規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針對銀保監會公佈罰單,記者聯繫上述五家金融機構,各家機構普遍回應表示,監管本次處罰主要是針對此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機構高度重視這一處罰,並以監管處罰為契機,立即進行整改,完善相關制度建設。
例如民生銀行表示,截至目前,針對檢查意見書中提出的問題,已完成大部分問題的整改,其他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浙商銀行表示,高度重視本次檢查,將此視為一次“全面體檢”機會。在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在檢查期間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截至目前,行政處罰涉及問題已整改完畢,客户權益未受影響,經營管理一切正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