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唐維
昨日,深交所發佈關於做好創業板公司適用再融資簡易程序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自該日期前已發出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上市公司,可通過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融資總額不超3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淨資產20%的股票。
該通知是對創業板再融資新規的銜接優化。據證券時報統計,目前有超九成創業板公司已在6月12日前召開股東大會或預告股東大會召開時間。深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充分發揮再融資簡易程序制度功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經證監會批准,深交所主動優化機制,為企業可以立刻使用新的政策紅利創造便利,切實增強市場主體改革獲得感。
支持疫情後企業融資發展
6月12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方案全面出爐。其中,再融資簡易程序的非公開發行,融資額度由5000萬元且不超過淨資產10%,提高到3億元且不超過淨資產20%。審核及註冊期限大幅減少,成為此次制度改革中的一大亮點。
針對已在6月12日前召開股東大會或預告股東大會召開時間的創業板公司的需求,按照深交所的最新通知,可通過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該授權在其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失效。
有市場人士分析,這將有利於更多創業板公司的小額快速再融資在今年落地,對於疫情後企業融資發展提供有力支持。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表示,對於創業板企業而言,這將一定程度上幫助創業板企業在短時間內獲得一定的融資資金,大大提高企業再融資速度。
同時,小額快速再融資有效解決了部分優質企業融資難題。企業在滿足小額快速再融資的建議程序使用要求後,將更大地激發市場活力。
深交所在通知中表示,上市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適用簡易程序的,應認真核對是否存在不得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確保符合規則要求。上市公司應當結合實際融資需求,合理確定融資規模,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用實用好資本市場融資工具。
深交所表示,將加強對上市公司適用再融資簡易程序情形的事後監管,發現不符合簡易程序適用要求的,將嚴格依規從重處理。
融資效率大幅提高
再融資是上市公司充實資本實力、疏通資金瓶頸的重要手段。今年2月,證監會曾修訂創業板再融資辦法,取消連續2年盈利以及最近一年資產負債率高於45%的要求,發行對象由5名提高至35名,股份定價由市場參考價的90%降低至80%,鎖定期由36個月和12個月分別縮短為18個月和6個月……上述再融資制度修訂後,截至6月12日,已有190餘家創業板公司推出或修訂再融資預案,累計擬融資金額超過2100億元,有效激發了市場融資功能。
小額快速融資機制是創業板再融資制度的一大特色,但由於融資規模小、審核時間長,此前未能有效發揮作用。此次改革對此做出了全面完善,適用簡易程序的小額快速再融資限額由5000萬元且不超過淨資產的10%,大幅提高至3億元且不超過淨資產的20%。
前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預測,小額快速簡易程序非公開發行可能會很受歡迎。現有創業板公司中有近半數公司淨資產規模在10億元~30億元之間,如果一次性融資規模在2億元~3億元的情況下,使用小額快速機制是最有效的。審核成本降低,也意味着一些公司並不需要一次性融資規模特別大,導致融資後長時間資金閒置。當前很多上市公司融資規模動輒十數億、數十億的,某種程度上與此前審核期過長、融資效率低下有關,好不容易融一次資就一次融個夠。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此次小額快速再融資機制進一步明確,是一個非常有益的改變。他預期再融資將來的管制還會進一步放鬆,這也是註冊制改革基本精神的體現,包容、減少行政管制、減少行政干預,充分發揮市場決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