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集體降薪?調查:部分機構確有下調!國有行這些情況降工資

原標題:銀行集體降薪?調查:部分機構確有下調!國有行薪酬有細則,這些情況降工資

8月5日起,網絡開始流傳國有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要大幅降薪。據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國有金融機構降薪傳聞並非無中生有,部分國有金融機構今年的薪酬總額將有所下調,部分員工的績效獎金會受到影響。

據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從國有金融機構工資決定機制上,若出現淨利潤增幅為負的情況,存在工資總額減少的理論可能。

金融機構熱議降薪傳聞

近日,網上有關國有金融機構要降薪的傳聞引發熱議。綜合多位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所透露的信息看,目前不少國有金融機構員工尚未有正式的薪酬調整變化,但降薪傳聞並非無中生有,有的國有金融機構今年的薪酬總額將有所下調,部分員工的績效獎金會受到影響。

北京一國有金融機構人士透露,其公司內部此前已“放風”,由於今年公司總的薪資額度減少,員工績效獎金會有所下調,但個人總的薪資降幅不會像市場傳聞的那麼高。

另有銀行總行人士表示,該行內部年初就傳聞要降薪,彼時計劃是未來三年每年總收入略微下調,今年的降薪已在發放的獎金中體現,但月度發放的工資並沒有變化。

一大行基層員工表示,相比於股份制銀行等其他銀行,國有大行的薪資水平本就不高,再降的空間有限,且近些年隨着銀行加大績效考核力度,有的員工實質上已有變相降薪。

曾有大行高管在公開場合提過,該行的成本收入比已經很低了,員工太辛苦,他們的收入和福利未來應該得到改善。

央行《2019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指出,2017 和 2018 年我國商業銀行平均成本收入比低於 30%,而大部分國際主要銀行成本收入比高於50%。這一方面與人員成本有關。我國商業銀行人均職工費用低於國際主要銀行,而人均資產規模在國際上卻處於中等水平,約是亞洲新興市場的1.5倍,相當於用較低的職工費用水平,實現了與國際主要銀行相當的人均資產管理水平。

國有金融機構工資存在降薪可能

對於國有金融機構的工資,財政部首先在2019年10月印發的《國有金融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實施辦法》(財金〔2019〕121號)中提出,金融企業響應國家宏觀政策不到位,服務微觀經濟、實體經濟情況效果不明顯,或者經濟效益下降的,當年工資總額原則上應當下降。

隨後,在2020年1月,財政部印發《國有金融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實施細則》(財金函〔2020〕4號)(下稱《實施細則》),確定了國有金融機構的工資計算公式。

《實施細則》明確,金融企業工資總額增長以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服務微觀經濟、服務實體經濟為重點,綜合考慮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等因素合理確定。計算公式為:

當年工資總額=上年度工資總額基數×(1+W),其中W為工資總額增幅,以Y作為函數計算確定;Y=聯動指標增幅×綜合考核係數。

W和Y的函數關係如下:

當-20%≤Y≤20%時,W=Y;

當Y>20%時,W=20%+arctan(2.5Y-0.5)×20%/π;

當Y<20%時,W=-20%+arctan(2.5Y+0.5)×20%/π。

《實施細則》指出,金融企業工資總額基數為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統一的符合規定的上年度工資總額清算額,計算口徑為按照權責發生制計提的集團合併報表口徑。工資總額管理的職工範圍為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並由企業直接支付勞動報酬(含生活費)的人員,包括在崗職工、離崗仍保留勞動關係的職工,不包括離退休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對於聯動指標增幅,《實施細則》明確,金融企業工資總額聯動指標增幅,結合企業行業特點、經營實際,分類合理確定。其中,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商業性金融企業,聯動指標增幅一般為淨利潤增幅,保險公司可選取淨利潤增幅和營業收入增幅加權指標,權重分別為60%和40%;對於淨利潤規模較大的商業銀行,經申請可增加營業收入增幅作為加權指標,權重原則上不超過30%。

對於綜合考核係數,《實施細則》明確,金融企業綜合考核係數依據績效評價結果和考核目標實現程度確定。其中,綜合考核基數績效評價結果和經濟效益增減幅度有關。

此外,《實施細則》還明確,金融企業未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或者適度下降。其中國有資本減值幅度超過10%的,工資總額降幅原則上不低於5%。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實施細則》後發現,國有金融企業工資總額主要是受到淨利潤增幅影響,若淨利潤增幅為負,企業工資總額或將下調。

今年以來,有關部門就提到過銀行利潤下滑的可能。5月24日,央行研究局課題組在《中國金融》雜誌上發表的《客觀看待第一季度銀行業利潤增長》一文中提醒,中國銀行業利潤不排除年內出現零增長或負增長的可能。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7月11日指出,一些機構撥備不達標,即便按照現階段撥備覆蓋率最低標準100%測算,銀行機構仍有缺口合計超過3500億元。若均攤到全年補足撥備缺口,這些機構利潤增速將大幅降低,有的甚至為負。下一步將督促銀行保持利潤合理增長,做實利潤、用好利潤,切實補充資本。適當降低分紅,不增加獎金,把有限的利潤更多用於資本補充,提高風險抵禦能力。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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