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IPO又有新進展。
//首輪問詢回覆來了 //
9月7日下午消息,上交所披露螞蟻科技集團回覆上市首輪問詢函。
共包含3個文件,分別為律師補充法律意見書、會計師關於審核問詢函的回覆,和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於審核問詢函的回覆。文件顯示,上交所對螞蟻集團提出了21個問題。
螞蟻集團在回覆中表示,螞蟻集團重要子公司包括20家,其中14家重要境內子公司,6 家重要境外子公司。公司擬以全資子公司浙江融信為主體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並接受監管,並由浙江融信持有相關從事金融活動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權。
目前,螞蟻集團在金融方面的牌照涉及支付、小額貸款、基金、基金銷售、期貨、基金、保險、保險代理等7個類別。
//重點問題答疑 //
非同一控制
螞蟻集團表示,發行人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高度戰略協同,但雙方各自獨立開展業務,建立了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並非處於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企業,兩者不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者受同一人控制的情形。
螞蟻集團獨立於阿里巴巴集團,螞蟻集團控股股東為杭州君瀚及杭州君澳,實際控制人馬雲。阿里巴巴集團通過間接全資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持有螞蟻集團32.6470%的股份,阿里巴巴集團為間接持有螞蟻集團 5%以上股份的關聯法人,但不屬於螞蟻集團的控股股東。
經營決策與業務獨立
螞蟻集團獨立於阿里巴巴集團,保持了經營決策與業務方面的獨立性。
螞蟻集團已根據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建立了:(1)銷售及業務運營團隊,獨立面向客户、開展業務運營;(2)研發團隊,具備獨立研發能力。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各自獨立開展業務,建立了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
螞蟻集團和阿里巴巴集團業務範圍具有明顯差異,螞蟻集團具備完整、獨立運營各業務板塊的能力,除了為阿里巴巴集團各類業務提供支付處理和擔保交易服務,螞蟻集團亦已經拓展至其他線上和線下的商業交易及各種數字生活服務場景,以及金融機構合作伙伴與用户的金融科技服務場景等。從經營成果來看,公司擁有多種收入來源,報告期內向阿里巴巴集團收取的收入佔當期總收入的比例均低於10%。
資產獨立
螞蟻集團擁有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相關資產。
螞蟻集團的核心業務包括數字支付與商家服務、數字金融科技服務及創新業務與其他業務。公司擁有支付寶 APP,形成獨立的用户和商家基礎,掌握開展業務所需的所有相關技術與資質,形成了獨立於阿里巴巴集團的業務平台和運營能力。此外,螞蟻集團合法擁有與業務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設施、土地、房屋及專利、商標、著作權、域名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機構獨立
螞蟻集團和阿里巴巴集團之間保持了機構獨立性。
螞蟻集團已建立了獨立且完善的公司治理體系,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下設置了各專門委員會,同時聘請了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根據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設置獨立的財務、法務、人力資源、行政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各自獨立決策。螞蟻集團已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構,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各自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不存在與阿里巴巴集團及其控制的企業間機構混同的情形。
獨立的激勵體系
螞蟻集團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員工取得了阿里巴巴集團限制性股份單位及期權,同時,阿里巴巴集團的部分員工取得了杭州君瀚發放的經濟受益權及螞蟻集團通過螞蟻國際發放的限制性股份單位。
儘管有上述安排,螞蟻集團獨立決策向螞蟻集團員工授予阿里巴巴集團限制性股份單位及期權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授予對象、授予數量等),且前述事項只和螞蟻集團員工的僱傭關係掛鈎。
螞蟻集團員工取得阿里巴巴集團限制性股份單位及期權不會影響螞蟻集團的人員獨立性。
人員獨立
螞蟻集團和阿里巴巴集團的日常經營由雙方高級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雙方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相互兼任對方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其中,公司執行董事長井賢棟擔任阿里巴巴集團的董事,阿里巴巴集團的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及首席技術官程立擔任公司非執行董事。
螞蟻集團和阿里巴巴集團之間保持了人員獨立性。
財務獨立
螞蟻集團構建了獨立的財務和內控系統,擁有獨立的財務部門履行財務和資金管理職能,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做出財務決策。
截至6月30 日,公司未償還的計息銀行借款餘額 296.11 億元,另有從外部金融機構獲得的約 387.66 億元的未 使用信貸額度。
截至目前,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相互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貸款,也並無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因此,螞蟻集團和阿里巴巴集團之間保持了財務獨立性。
文化共通但不影響獨立性
螞蟻集團能夠發掘新鮮血液,幫助人才在組織內部實現更好的發展。然而,文化上的共通性並不會對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之間在業務、人員、 財務、機構、資產等方面的獨立性造成不利影響。
綜上分析,螞蟻集團在實際控制權、經營決策情況、業務、資產、機構、激勵、人員、財務等方面均獨立於阿里巴巴集團,螞蟻集團與阿里巴巴集團文化共通,但並不影響其前述各個方面的獨立性。
此外,螞蟻集團表示,根據《股權和資產購買協議》,除若干雙方同意的例外情形或徵得對方同意外,螞蟻集團不得從事阿里巴巴集團不時從事的業務或其合理延伸,阿里巴巴集團也不得從事螞蟻集團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
目前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業務定位存在差異,並不存在實質性競爭,但雙方未來都可能進入現有業務範圍之外新的業務領域,從而在這些新的業務領域產生競爭。
杭州阿里無否決權
杭州阿里巴巴持有發行人32.6470%的股份,但由於未達到發行人股份總額的三分之一,因此杭州阿里巴巴對發行人股東大會的決議事項,無論是普通決議還是特別決議均不享有否決權。
螞蟻集團與騰訊微信支付服務競爭:不具有可比性
在數字支付與商家服務領域,公司為用户提供全面的數字錢包解決方案,涵蓋多種先進的數字支付功能,以及可以迅速、順暢獲取的數字金融和數字生活服務。在全球範圍內提供支付服務的企業較多,國內市場由騰訊運營的微信支付也提供類似的數字支付服務,但這些企業提供的支付服務和公司數字支付與商家服務業務存在一定差異,並不具有可比性。
客户方面不存在對阿里巴巴集團依賴
螞蟻集團回覆上市首輪問詢函稱,公司年度活躍用户超過10億,阿里巴巴集團中國零售市場年度活躍用户已超過7.4億,雙方均覆蓋了中國絕大多數互聯網用户,客户基礎天然重合,在客户基礎方面發行人不存在對阿里巴巴集團的依賴。
螞蟻集團運營效率繼續增強
2020年1-6月,公司營業收入較2019年1-6月同比增長38.04%。在此基礎上,公司的運營效率繼續增強,促使毛利率較2019年1-6月增加12.13個百分點;由於2019年上半年仍在進行較大力度的戰略性營銷投入,以及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等影響,公司銷售費用率相比於2019年1-6月下降11.48個百分點。
和阿里巴巴集團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競爭
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團專注於各自的業務領域,業務範圍具有明顯差異,不存在對螞蟻集團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與阿里巴巴集團業務定位存在差異
目前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業務定位存在差異,並不存在實質性競爭,但雙方未來都可能進入現有業務範圍之外新的業務領域,從而在這些新的業務領域產生競爭。根據《股權和資產購買協議》,除若干雙方同意的例外情形或徵得對方同意外,螞蟻集團不得從事阿里巴巴集團不時從事的業務或其合理延伸,阿里巴巴集團也不得從事螞蟻集團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
因此,若未來公司業務擴張涉足的領域被視為阿里巴巴集團從事的業務或其合理延伸,則公司的業務擴張將受到影響。阿里巴巴集團目前從事的業務範圍廣泛且不斷擴張,公司業務拓展的空間可能因此受到限制。此外,如果公司擬投資雙方業務範圍外的公司,且投資比例或金額超過特定門檻,公司也需向阿里巴巴集團提供優先投資機會。這些安排可能妨礙公司為拓展生態而進行的戰略投資。
//業務規模情況 //
根據螞蟻集團招股書説明,業務規模情況如下:
據螞蟻集團公告,2020年上半年營收725.28億元,利潤219.2億元,歸屬母公司擁有人淨利潤212.3億元。
1、數字支付與商家服務收入260.11億元,佔比35.90%。
2、數字金融科技平台方面,其中微貸科技收入285.86億元,佔比39.40%;理財科技收入112.83億元,佔比16.60%;保險科技收入61.04億元,佔比8.40%。
//歷史發展一覽 //
來自wind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