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迎註冊制!如何與科創板錯位?如何影響資本市場?
根據央視消息,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這意味着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啓動。
會議指出,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提升資本市場功能的重要安排。要着眼於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推進發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礎性制度改革,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錯位發展,找準各自定位,辦出各自特色,推動形成各有側重、相互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
如何與科創板錯位發展?
或將從上市標準作出區分
註冊制試點改革已經在科創板落地。據證券時報報道,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在試點註冊制的安排方面,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大體與科創板一致,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通過問答的方式來督促企業提高信披質量。同科創板相比,創業板註冊制有三方面不同,一是建立滬深交易所審核工作協調機制,保持審核標準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搶資源情況;二是明確在審企業銜接安排,確保向註冊制過渡;三是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涉及公開發行的同步實施註冊制。
證監會副主席李超介紹,此次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堅持“一條主線,三個統籌”,“一條主線”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註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三個統籌”包括了,一是統籌推進創業板改革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堅持創業板和其他板塊的策略發展,形成各有側重、互相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二是統籌推進註冊制與其他基礎制度建設,實施一攬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統籌增量改革和存量改革,包容存量改革,穩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預期,平穩實施改革。
創業板如何與科創板形成錯位發展?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記者表示,IPO的門檻決定了創業板和科創板的差別。創業板試點註冊制之下,企業上市標準要比科創板要更包容。目前科創板以市值為核心設置了五套上市標準,最低市值標準為10億元,搭配營業收入、淨利潤、研發投入等指標;另外針對紅籌企業和表決權差異安排企業單獨設置了兩套標準,市值要求分別為50億元和100億元。董登新認為,科創板的上市企業以市值10億元以上的企業為主體,創業板的上市准入門檻設置應將重心放在市值低於10億元的中小創新型企業上。在整體標準上,創業板和科創板應相互區別,又相互補充,各自有其側重點,形成適度的交叉競爭。
在上市標準方面,創業板現有上市標準對盈利要求較高,有兩套標準:一是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二是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一期末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認為,創業板在發行上市標準方面將會參考科創板,在原有兩套標準基礎上,直接取消對虧損的要求,降低對盈利的要求。
據財新報道,對於未盈利企業,創業板取消了現有規則裏面“最近一期未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設定一年的過渡期,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
除了上市標準的區別之外,創業板與科創板還將在定位方面形成差異。潘向東對記者表示,科創板定位主要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和製造業深度融合。創業板市場彌補了資本市場體系中間層次的缺失,定位是成長性高、科技含量高,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企業的直接融資支持,主要是拓寬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科創板和創業板針對的企業和行業差距較大。整體來看,創業板將會接棒科創板,未來是我國註冊制改革的主戰場。
對資本市場將會有何影響?
中小市值股票或更加活躍
早在去年8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就已經提出,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註冊制改革。
新證券法於今年3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其中明確了註冊制的全面推行,在證券發行的條件、程序方面進行了朝向註冊制方向的調整,併為註冊制的分步實施留出制度空間。國務院辦公廳2月29日發佈通知,部署分步實施註冊制改革的安排,要求證監會研究制定在創業板試點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的總體方案。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提速被寄予厚望。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我國註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改革會注意市場承受能力,把握好節奏。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和資金明顯分流。科創板沒有對大盤造成資金分流,創業板開通時同樣未對A股造成明顯資金分流。
在創業板上實施註冊制,有利於促進中小市值股票更加活躍,而券商、創投公司等將明顯受益於創業板註冊制制度紅利。在當前疫情對經濟負面影響較大的背景下,推動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有利於推動更多優質新興科技類企業登陸資本市場,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對於企業而言,註冊制改革也可起到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作用。潘向東表示,不同於科創板是一個增量市場,創業板有大量存量上市公司,因此註冊制推行將會顯著影響創業板增量上市公司和存量上市公司。對於存量上市公司而言,需要按照註冊制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敢於接受監督,一旦出現造假和違規行為將會接受法律嚴懲甚至退市,實現註冊制的優勝劣汰機制。對於增量上市公司,一旦實施註冊制,短期內創業板上市企業數量較多,難免魚目混雜,可能出現有些上市公司質量不高甚至欺詐發行等問題,這些問題也需要完善和嚴格執行退市機制,嚴懲財務造假,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另外,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對於多層次資本市場構建也具有重要意義。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已經啓動,精選層轉板制度相關文件也已經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精選層掛牌企業轉板上市的目的地包括上交所科創板和深交所創業板。董登新表示,新三板精選層轉板機制落地之後首先的最大受益者應該是創業板,創業板將來對接新三板具有非常大的優勢,新三板將會為創業板提供源源不斷的中小型創新企業。轉板上市無需經證監會核准或註冊,由交易所依審核,這也要求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儘快落地。
投資者准入門檻是否改變?
或維持現有標準不變
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涉及板塊的改革安排。優化發行上市條件,由深交所制定具體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尊重存量投資者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要求充分揭示風險,對增量投資者進行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
創業板的投資者准入標準是否會發生改變?科創板對個人投資者的准入標準主要有“資金 經驗”兩個條件: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户及資金賬户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50萬元,且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
潘向東認為,在投資者准入門檻標準方面,創業板可能會參照科創板相應提高投資者要求,一方面是投資年限要求兩年以上;另一方面,資金也會提高投資門檻,預計提高至50萬。
董登新認為,創業板的投資者准入可以維持現有標準不變。創業板的投資者有足夠的風險意識和實戰經驗,不需要重新設立投資者准入門檻,這樣也方便對存量上市公司的交易和投資。這也體現了一種市場的包容性,對存量企業和增量企業一視同仁。
新京報記者 顧志娟 編輯 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