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股東會決議無效?未名醫藥收深交所關注函
龍興經緯客户端4月23上菱電器 23日,未名醫藥收深交所關注函。
深交所關注函指明,3月25日,未名醫藥在《相關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稱,控股股東未名集團公司適用抵債的相關資產的權屬人均已召開股東會議案根據資產轉讓事項,其中黑龍江未名股東未名天人中藥材有限公司(簡稱“未名天人”)於2020年2.3日召開股東會議案根據給出事項。工商信息顯視,資產過户前未名天人持有黑龍江未.300%股份,未名集團公司持有未名天人45.32%股份,天成聖信等其餘6名股東合計持有未名天人剩下54.88%股份。近日,深交所重新收到投訴,稱未名天人股東會產生的決議沒經股東持有議定權的過半數根據,相關股東已向北京順義區人民法院呈請訴訟,要求核對未名天人股東會決議不成立。
深交所要求,請未名醫藥認真核實一寫明相關資產權屬人股東會會議召集程序、議定程序和議定結果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合同約定,給出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性,是否普遍存在被核對不成立、撤消、宣告死亡無效的風險。委託律師認真調查核實並發表釐清意見。
此外,深交所要求,切實核實一寫明適用抵債的資產權屬是否普遍存在異議,給出訴訟是否屬實,如是,請補充關聯交易異議及涉訴真實性狀況;一寫明以資抵債事項是否普遍存在被撤消的風險,未名醫藥初期相關信息關聯交易是否普遍存在不真實性、不準確、不完整版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切合給出事項説明在資產權屬普遍存在瑕疵或異議的狀況下,給出以資抵債事項是否符合《相關規範企業與關聯方交易資金來往及企業外商銀行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2.37 年獲取)的明文規定,是否有效性解決了流動資產貸款問題,並請充分提示相關風險。委託律師調查核實並發表釐清意見。
【來原:龍興經緯】
著作權法歸原作者整個,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