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業產能置換新規有望儘快出台——“打擦邊球”擴大產能?甭想

  近日召開的“2020(第十一屆)中國鋼鐵發展論壇”傳出消息,備受業界關注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正抓緊修訂完善,將在進一步徵求相關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凝聚行業共識,並儘快出台。

  產能置換是實現嚴禁新增產能和結構調整有機結合的重要手段。近年來,一些項目在產能置換中存在手續不完善、“打擦邊球”藉機擴大產能等問題,一些項目在佈局、規模等方面缺乏統籌規劃,影響了鋼鐵產業健康發展。今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文件,明確修訂鋼鐵產能置換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一級巡視員呂桂新表示,正在修訂的新辦法,在原辦法規定列入鋼鐵去產能任務的產能、享受獎補資金支持的退出產能、“地條鋼”產能、落後產能、在確認置換前已拆除主體設備的產能、鑄造等非鋼鐵行業冶煉設備產能“6個不得”用於產能置換的基礎上,擬將“未重組或未清算的‘殭屍企業’產能、鐵合金行業冶煉設備產能”列入不得用於置換的產能範圍,此舉有利於產能置換與去產能工作緊密銜接,加快“殭屍企業”低效產能退出,同時避免非鋼鐵行業產能“渾水摸魚”。

  同時,置換比例(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之比)作為鋼鐵產能置換的關鍵指標,也將進一步從嚴要求。原辦法規定,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置換比例執行不低於1.25∶1的要求,其他地區實施減量置換。在此次修訂中,考慮到當前鋼鐵行業步入減量化發展的背景下,產能置換比例的設定必須保證項目實施後,產能得到有效控制,不能出現名義上產能減少、實際上產量增加的現象,擬規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產能置換比例不低於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於1.25∶1。

  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黨委書記李新創表示,規範發展是鋼鐵企業生存之基。鋼企保生存求發展就要合法合規經營,不僅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要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而且產能也要從嚴控制。

  “鋼鐵行業防範產能過剩的壓力將長期存在。行業效益微利,甚至階段性虧損將成為新常態。”李新創介紹,隨着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單位GDP鋼材消費強度將呈下降趨勢,中國鋼材需求將處於減量調整階段。與此同時,受國際經貿摩擦頻發等因素影響,中國鋼材出口量整體呈下降態勢。

  “今年各地預計有8000萬噸置換鋼鐵產能投產。較短時間內集中釋放,難免會對市場產生較大沖擊。”李新創指出,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導致需求回落的情況下,鋼鐵行業很可能再次出現嚴重供大於求的局面。因此,必須嚴禁新增產能,鞏固去產能成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新增產能行為,加快推進鋼鐵業高質量發展。(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周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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