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曉蘭)8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公告稱,對廣州珠江實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珠江實業”)時任董事長鄭暑平予以監管關注,並對該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公告顯示,經查明,珠江實業存在未及時披露資金拆借事項、重大對外投資項目的後續重大進展及風險情況,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該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形,以及公司其他違規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對該公司及相關主要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據悉,2017年9月19日,珠江實業向廣州市東迅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提供4億元債權投資,年利率15%,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珠江實業向廣州東迅累計提供4億元委託借款,佔公司2016年淨資產的15.54%;2016年10月,珠江實業與廖東旗簽訂投資協議,向廣東金海投資有限公司提供合計3.5億元的股權加債權投資,佔公司2015年度淨資產的15.20%。對於上述兩次事項,公司未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或披露不及時。
公告稱,珠江實業時任董事長鄭暑平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對公司上述違規事項負有責任,因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鄭暑平予以監管關注。
此外,由於珠江實業還存在關於子公司是否納入合併報表的信息披露前後不一致、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等違規行為,上交所決定,對珠江實業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羅曉,時任財務總監羅彬,時任董事、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黃靜予以通報批評。
新京報記者 張曉蘭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