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首付款已交,可是房貸被拒,現在進退兩難,該如何減少損失?
買房首付款已交,可是房貸被拒,現在進退兩難,該如何減少損失?
自從房地產商品化以後,大部分國人都想購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理由是房價逐年高漲,遲早總是要買,還不如早點承擔這個壓力。而且現在買房門檻很低,只要購房者拿出三成的首付款就可以買一套房,剩下的資金都可以向銀行做按揭貸款,未來幾十年再按月償還,但是當購房者們都沉浸在買房的喜悦之中的時候,卻忽略了一件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自己是否具備購房貸款條件。
最近,有位網友拋出一個很惱火的問題。他表示,買房首付款已交,可是申請房貸的時候被拒了,現在進退兩難,不知該如何減少損失。其實,一般房貸被拒銀行都會給出相關原因,購房者在根據自身情況來採取相對應的補救措施。今天我們就來梳理一下購房貸款容易遇到的一些問題和相對於的補救方案。
客觀而言,銀行在申請房貸的過程中會對貸款人進行基本審查,其中包括月收入證明、銀行半年流水、個人徵信、個人負債等,所以一旦房貸被拒,普遍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貸款人月收入不達標
銀行對於貸款人月收入的標準要求是月供的一倍,如果説你計劃貸款週期為30年,月供為5千元,那麼你就必須月收入為1萬元,並且需要提供月收入1萬元的相關證明。如果不達標,有以下幾種補救辦法;1.進行擔保貸款,比如讓直系親屬作為擔保人;2.可以提供兼職收入賬單,有些銀行在申請房貸的時候是可以把兼職收入算在其中;3.已婚人士可以夫妻雙方共同貸款,這樣既可以提高貸款通過率,還能減輕還貸壓力。
二、貸款人銀行流水不足
現在提供流水證明的方式有很多,比如1.可以把支付寶、微信等移動支付平台的流水打出來進行證明;2.可以把其他定期存款作為財力證明;3.甚至可以和銀行協商存一筆定期存款,以此來補充流水不足的情況;3.實在不行就儘可能延長貸款週期來降低月供,原本計劃貸20年時間,可以延期到最大期限30年。
三、貸款人個人徵信不良
按規定,如果貸款人徵信在最近兩年內有6次以上逾期記錄,或者出現連續3個月欠款不還等問題,那麼申請房貸大概率會被拒絕,還有人甚至出現嚴重的徵信問題直接被銀行列入失信黑名單之中。對於這些人,如果要想貸款買房,那就只能找一個徵信良好的人作為主借款人,用他們的名義買房,等到實際買房人徵信變好以後再更變房產。
四、個人債務太高不過審
現如今國人已經從存款消費轉變為貸款消費,比如買房、買車、買電子產品都是通過貸款的形式來完成,透支消費的人很多,負債的人也多,但是銀行規定,房貸申請人負債率不能超過50%,不能有太多的網貸記錄和還未還清的債務,如果因為個人負債太高不能申請房貸,那就只能等到還完負債再到銀行進行房貸申請。
五、找開發商協商退首付款
如果以上辦法都無效,唯一能減少損失的辦法就是找開發商退購房首付款。客觀來説,如果購房者因為個人問題不能申請房貸,那麼首付款應該予以退回,要是開發商惡意拒絕,這可以使用法律手段來維權。當然,首付款能要,定金可能就不會退了,畢竟開發商在和購房者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會註明因個人問題不能購房一概不退還定金。
總體而言,為了避免在買房時出現問題或損失,最好還是在買房前把需要的條件和資金準備好,否則就不要在看房時盲目的交定金和首付款,畢竟承擔損失的是購房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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