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簽署實施《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

新華社香港10月30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30日消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日以交換文本方式,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在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基礎上,共同推進涵蓋8大主要範疇的57項措施。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繼續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為方向和目標,內容多元並涵蓋8大範疇,包括跨界基礎設施建設及通關便利化;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促進現代服務業合作,包括金融業合作、專業服務、文化和旅遊合作;推進教育、人才和青年合作;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共建優質生活圈;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推進重點合作平台。

2020年重點工作內的57項措施,經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商議決定,目的是進一步便利粵港居民交流、改善兩地居民生活質量、推進創新及科技發展、加強不同界別和產業合作,有助粵港兩地合力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會盡快與廣東省政府合作落實2020年重點工作各項措施,積極推進大灣區建設。

2010年,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後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為雙方確立明確的合作機制。2019年2月,中央政府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標誌着粵港合作在大灣區建設框架內邁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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