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剩三個交易日摘牌!神霧環保及實控人被譴責,7人被批評

  中新經緯客户端8月19日電 深交所18日向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神霧環保”)下發紀律處分決定,因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神霧環保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被公開譴責,另有7人被通報批評。

  深交所指出,經查明,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神霧環保未按規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二是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根據神霧環保對本所2019年半年報問詢函的回覆,神霧環保通過2019年6月收到的訴訟材料獲悉,神霧環保於2017年11月29日作為借款人簽署了《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向出借人栩生(上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栩生上海”)借款1億元,借款資金匯入神霧環保控股股東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霧集團”)賬户,神霧環保依據《合同》確認對栩生上海的負債,並確認對神霧集團的其他應收款。上述行為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6.2條、第16.3條、第16.4條的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二、對控股股東神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三、對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吳道洪,董事長兼代董事會秘書杜斌,董事兼總經理孫健,董事李全華、嶽雪麗、鄒秀芝,時任董事丁力,時任副董事長 XUEJIEQIAN,時任總經理劉駿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四、對神霧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孫浩、尹麗萍、張繼德,監事楊曉紅、丁超,時任監事史靜,時任財務總監李允鵬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18日還向神霧環保監事賈沈軍下發監管函:因沈軍作為神霧環保監事,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神霧環保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另據神霧環保19日發佈的《關於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暨終止上市的第七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司於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於2020年7月14日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為三十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按此推算,截至2020年8月19日(含當日)已交易27個交易日,剩餘3個交易日。

  神霧環保提示稱,根據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因此公司股票退市後,將不能重新上市。公司股票屬於深股通特別證券,深股通投資者可以選擇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股票,但不可以買入公司股票。公司股票終止上市進入股轉系統後,深股通投資者可能無法進行股票轉讓。

  公開資料顯示,因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27日,神霧環保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觸及了深交所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根據有關規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深交所決定神霧環保股票終止上市。(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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