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留抵退税專項資金不得用於建設各類形象工程

  中新財經3月21日電 據財政部官網消息,3月21日中午,財政部召開會議,傳達國務院第166次常務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其中提到,財政部在按現行税制負擔50%退税資金的基礎上,中央財政1.2萬億元轉移支付資金將按時點要求及時下達,包括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專項資金、其他退税減税降費專項資金、補充縣區財力專項資金。首批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税的專項轉移支付4000億元已於3月21日下午下達。

  當日下達的支持小微企業留抵退税專項資金將用於向小微企業退税財力保障提供現金流,為企業紓難解困,有效保障穩增長、穩市場主體和保就業。其他專項資金根據相關工作進度也將盡快下達。

  財政部制定印發相關辦法,明確專項資金分配備案、預算下達、資金調撥等管理要求,完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做到留抵退税政策可細化、可統計、可分析。專項資金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範圍,實行動態監控,防止閒置挪用,確保退税資金直達市場主體、對地方的補助直達市縣基層。專項資金不得用於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得用於建設各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得用於土地儲備和棚户區改造新開工項目等支出。

  財政部建立資金預撥機制,逐月預撥、滾動清算,保障地方國庫動態存有半個月的退税所需資金,支持地方切實做好退税工作,基層財政退税減税資金通過轉移支付得到切實保障。

  財政部還對地方財政部門提出明確要求,切實壓實省級財政部門主體責任,要求各地抓緊制定細化到縣區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方案,重點保障小微企業留抵退税和縣區退税資金需要,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退税中出現的問題,保障退税“紅包”及時落袋。在安排新出台留抵退税專項資金的同時,安排其他退税減税降費專項資金和補充縣區財力專項資金,增強地方尤其是縣區財力,確保縣區財政平穩運行。

  下一步,財政部將與人民銀行、税務總局加強工作會商,堅決落實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的同時,切實嚴肅財經紀律,防範企業通過虛開增值税發票等方式“騙退税”,防範虛列留抵退税等方式“騙補貼”;防範一些地區出現徵收過頭税費、虛增財政收入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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