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興蒙”從四大方面提升企業主體地位

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原創稿

“科技興蒙”從四大方面提升企業主體地位

新聞發佈會現場。齊浩男 攝

人民網呼和浩特10月16日電(齊浩男)10月16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關於加快推進“科技興蒙”行動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新聞發佈會。

據介紹,《若干政策措施》中就提升企業主體地位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多項具有突破性和創新性的政策措施。

在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方面,一是提出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加強研發機構建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規範研發費用核算。研發準備金制度將推動企業從制度上保障研發投入的持續穩定,有利於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壯大企業發展後勁。二是首次提出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強度及增量增幅給予財政資金獎補,單個企業每年獎補總額最高為500萬元,用於技術研發。三是提出完善突出創新導向的國有企業考核與激勵機制,提高創新指標考核權重,將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加回,增量部分按150%加計。

在梯次培育科技型企業方面,一是提出建立完善科技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機制,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培育支持體系。二是提出對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税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部分減半徵收。三是首次提出鼓勵區外科技型企業和科研人員來內蒙古創新創業,來內蒙古設立的科技型企業,從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得納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徵企業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減半徵收。四是提出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區內企業和整體遷入內蒙古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研發經費。五是提出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通過優先參與電力交易、配比風光發電量、執行倒階梯輸配電價等措施,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在引導產學研協同創新方面,一是提出鼓勵企業牽頭承擔科技計劃項目,支持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企業建立研發和成果轉化基地、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二是提出對產學研結合緊密的創新平台優先給予政策支持。三是提出支持駐區中央企業在內蒙古設立研發中心或協同創新聯合體。

在推動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方面,一是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放。二是提出成立自治區科技投資集團,統籌管理科技創新類基金。三是提出健全科技型企業融資擔保平台體系,加大科技成果質押融資補償力度,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四是提出推動科技成果資產證券化發展。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補;對在自治區股權交易市場科創板掛牌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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