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言人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高度重視證券集體訴訟

  新華社北京9月19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昝秀麗)關於證券集體訴訟制度進展情況,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9月18日在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時表示,證監會高度重視證券集體訴訟工作,成立會領導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指導投保機構抓緊推進相關工作。

  具體而言,一是統籌推進制度建設。積極配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證券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並於司法解釋發佈當天同步發佈了配套規定和投保機構業務規則,為開展訴訟實踐做好制度準備。二是研究論證案件選取考慮因素。充分聽取各級法院、地方政府、律師、專家學者、投資者等的意見建議,普遍認為應將財務造假類案件作為重點考慮的案件類型,特別是違法行為性質特別嚴重、社會影響非常惡劣、可操作性強等案件。三是做實做細實踐準備。試點初期擬由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訴訟主體,負責參加代表人訴訟,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負責損失測算等後台支持工作。目前,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健全了管理機制,建立了選案決策機制,細化了案件評估標準,完善了技術系統,聘請了多名公益律師,開展了訴訟模擬演練和業務培訓等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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