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數字化”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詞彙。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十四五”時期,要加快數字化發展,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協同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建設數字中國。
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交了與“數字化”有關的議案和提案,建議加快數據立法,明確數據所有權;建立國家數據共享平台,同時清晰界定數據共享屬性和權限。
完善數據產權制度,明晰數據財產收益權及利用規則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表示,當前,信息化技術高速發展,數據與社會經濟的融合程度不斷加深。數據產權規則的明晰既是數字經濟發展過程的核心問題——數據流通和數據保護問題的基礎,又是解決二者平衡關係的重要切入點。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受訪者供圖
數據產權規則應當包括數據收益權的內容,數據收益權的不確定難以對產業發展和數據流通產生積極的推進作用。數據產權規則的缺失,包括數據利用規則的不確定性,導致監管工作的依據和標準不明,不但影響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而且導致數據經濟產業發展的不確定性,影響產業營商環境。
現有的《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於個人信息以及非個人信息的數據權利的保護內容、範圍、責任等仍然存在諸多需要明確的問題。
他建議有關部門繼續參考各個主要國家、區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實踐,並加強政府、企業、學者和法官、律師等法律工作者之間的交流和研討,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符合我國國情和經濟產業發展需要,以及與國際接軌並切實可行的數據產權制度。
在數據產權制度難以一蹴而就的現狀下,建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中推進個人信息等數據的財產收益權及利用規則等制度的導入和明晰。其中包括個人等數據原始主體對於初始數據的收益權;與肖像權等其他人格權利用相類似的數據使用收益權;數據處理者對於加工、聚合後數據利用的佔有權和收益權;政府收集個人信息的歸屬權和管理權等。
逐步推進公共數據無償共享,並清晰界定權限
全國人大代表、蘇寧集團董事長張近東建議逐步推進公共數據無償共享,但在實施過程中要有明確的標準和措施,建立安全開放的共享機制,清晰界定權限,使數據能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被高效利用。
張近東表示,對於橫跨大數據、雲計算、互聯網、人工智能等諸多領域的數據要素市場來説,數據所有權分散、數據標準不統一、數據閉環尚未形成等難題依然橫亙在市場主體面前,對以更高效率、更佳的組織方式、更安全的治理來實現數據的無償共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國人大代表、蘇寧集團董事長張近東。受訪者供圖
他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建立數據治理委員會,作為數據資源共享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並建立國家級數據共享平台。具體而言,加速推動宏觀、中觀、微觀各層面的統一及協調,構建數據共享解決方案,從而建立大數據資源共享體系。
“以零售領域的數據共享為例,通過數據共享,將行業上下游產業資源集聚整合,實現供求關係的動態匹配,加速零售業的產能資源優化配置,向上賦能供應商,向下賦能零售商,進一步促進零售產業生態鏈的數字化轉型。”張近東説,行業領先企業要秉承自身的社會責任與義務,向專業協同、共拓市場的經營理念轉變,持續加大數據開放力度,為產業生態創造更大的價值。
在做好數據開放共享的同時,也要加強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流通安全。張近東建議界定清晰的數據共享屬性和權益,將屬性分為普遍共享、限制共享、不共享等類型,數據平台的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等,向需求方提供相應的數據共享權限,從而實現數據的確權流通。
加快數據立法,加強網絡安全與隱私保護
全國人大代表、建行湖南分行行長文愛華針對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提出建議。他表示,金融科技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我國金融科技在應用層面的創新能力較強,但在原創性技術、核心技術方面還有一定的差距。二是部分銀行創新思維、創新能力不夠,創新機制不完善,金融科技人才缺乏,金融科技能力尚有差距。三是數據開放和共享還不夠,還存在“數據孤島”的現象,部分商業銀行數據處理能力還比較弱。
他建議加快數據立法工作。一是明確數據的所有權,大數據是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必須進一步對數據權屬問題予以明確,包括數據使用權、數據收益權、數據共享權、數據知情權、數據更正權。二是加強網絡安全與隱私保護,對如何處理好個人隱私與國家社會安全的關係、個人隱私與公民知情權的關係、個人隱私與數字經濟發展的關係等予以明確。三是明確大數據生態中各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
他表示,金融科技事關國家金融競爭力,必須從國家層面加強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和移動互聯等新技術的研究,並對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進行技術輸出;其次,應建設國家數據統一共享開放平台,在統一的規則下有序開放共享數據資源,加快政府和公共部門的數據開放,推動互聯網企業數據資源的交易與共享,避免形成“數據孤島”。
數據跨境流動中實施多樣化出境規則
全國政協委員、德勤亞太高級副總裁蔣穎在兩會提案中指出,應重點關注全球數字產業及相關國際規則發展態勢,以維護個人隱私權利,保障企業發展創新,捍衞國家數據主權安全、增強數字國際競爭力三個價值維度為基本考量,建立管控精準、可操作性強、國際信賴度高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體系。
蔣穎建議,將分級分類管理作為數據出境管理制度設計的核心思路,對不同類型的數據實施多樣化出境規則,根據數據出境後風險大小及所保護法益不同,確定每一類型每一層級受控數據範疇,並最終確立精準、差異化跨境流動管理政策。
另外,對於個人數據或其他非重要數據,建議突破本地化存儲及安全審查的限制,採取較為靈活的出境政策。為滿足這一需求,可借鑑歐美等國做法,豐富數據出境管理方式,如發佈指引性跨境流動協議範本、將部分國家和地區納入可自由流動範圍等。
新京報記者 陳琳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吳興發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