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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門户!財政部最新發聲,這類金融機構被點名,明確聚焦主業、壓縮層級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財經

對於國有金融機構,新一輪的整頓又來了。

12月16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國有金融機構聚焦主業、壓縮層級等相關事項的通知》,引導國有金融機構圍繞戰略發展方向,突出主業,迴歸本業,“清理門户”,規範各層級子公司管理,嚴格並表管理和穿透管理,規範關聯交易,加強商譽品牌管理,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經營。

同時,《通知》要求,本通知實施前,存在不符合本通知規定情形的國有金融機構,應於三個月內製定整改落實方案,明確聚焦主業、壓縮層級的時間表、路線圖,報經財政部門認可後實施。國有金融機構應每半年一次將整改情況作為報告事項向董事會報告,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

作為出資人發佈的《通知》

《通知》首先明確,本通知所稱國有金融機構,是指國家通過出資或者投資關係、協議、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的金融機構,包括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國有控股、實際控制等情形。實際控制是指通過領導關係、人事任命、行使股東權利、決策重大事項等形式,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本通知所稱金融投資運營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在各級財政部門委託範圍內管理國有金融資本,自主開展國有金融資本投資運作的國有獨資公司。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吳剛梁認為,《通知》首先明確了國有金融企業改革是當前我國國資國企改革的一部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今年3月發佈的《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各級財政部門對國有金融企業集中統一行使出資人職責。雖然“一行兩會”也對金融機構的規範管理陸續提出過各種要求,但它們是市場監管機構,針對的是整個行業。而財政部作為出資人發佈《通知》,角度和重點不一樣,也只針對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

嚴控潛在監管風險

在國有金融機構對所屬各級子公司的出資注資上,《通知》強調了兩點內容:

國有金融機構對所屬各級子公司的出資應當依法合規,資金來源應當為真實自有資金。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受託管理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進行資產評估。

國有金融機構及其所屬各級子公司之間不得進行虛假注資、循環注資,一般不得通過股權質押進行融資。除財務投資外,國有金融機構所屬各級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權,國有金融機構所屬各級子公司之間不得交叉持股。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告訴券商中國記者,《通知》對資金來源和出資的把控,主要是為了嚴格規範國有金融機構的擴張路徑,促進金融機構有序投資,降低隱藏風險的槓桿率提升,避免資金推動型擴張帶來的潛在風險擴散。同時,此舉也從側面杜絕了國有金融機構相關業務資質或牌照被濫用的潛在監管風險。

在陶金看來,《通知》對於虛假注資和融資的管控,主要是為了提升金融監管透明度,防範金融機構業務過度複雜、風險互相傳染等現象,同時也為了避免國有金融機構出現潛在的內部控制、公司治理結構失衡等問題。不得通過股權質押進行融資,也是間接控制金融體系內部槓桿的提高速度。

國有金融機構應突出主業

在發展方向上,《通知》指出,國有金融機構應當明晰發展戰略,按照突出主業、做精專業、內部分業的要求,審慎有序開展金融綜合經營。競爭性國有金融機構應當根據發展戰略建立產業目錄,扶優限劣,堅決退出偏離主責主業、長期無財務回報的領域,推動資本向核心主業集聚。除國家政策另有規定及金融投資運營公司外,國有金融機構境內控股或實際控制的持有同類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同級子公司原則上只能為一家。

《通知》明確,國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有放有收”的原則,推動各級子公司完善授權經營體系,嚴格執行授權管理制度。原則上屬於一般經營性事項的權限可適當放寬,國有股權比例增減變動等涉及股東資本權益的事項應從嚴設定,授權管理權限應隨着企業層級延伸逐級遞減。

獨立評論員、高級經濟師周正國表示,我國金融機構正開始進入混業經營模式,但是風險管理水平還沒有匹配。《通知》強調突出主業,也就是鼓勵發展分業經營模式裏原來的主業,不鼓勵過快進入混業經營,防止過度混業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此外,《通知》還提出了一系列經營要求,包括國有金融機構應與自身資本規模、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控水平相適應;應當對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實施並表管理,應當對控股和實際控制的各級子公司進行穿透管理;開展境外投資、設立境外子公司等事項應圍繞主責主業、審慎合規;應當在內部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有效防控風險;應當加強關聯交易管理,建立關聯交易報告制度;嚴格管理內部融資、擔保等事項;應當加強聲譽管理;應當加強信息披露。

陶金對記者表示,當前經濟復甦過程中,出現了實體經濟債務積累、宏觀槓桿率加快提升的現象,對應的金融體系潛在風險也在快速積累,此時《通知》對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財務管理情況以及風險覆蓋範圍進行梳理和強化監管,釋放了進一步保障金融穩定的政策方向。同時,理清和精簡國有金融機構的影響領域和範圍,有助於提高貨幣政策調整的靈活性、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和提升窗口指導效率。

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