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波中,上市公司*ST藏格控股股東藏格集團登上破產重整信息網。
4月25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自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獲悉,該案被申請人為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藏格集團”),申請人為李明,辦理法院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日期為4月19日。
4月25日下午,記者致電*ST藏格,對方表示,上市公司在已獲悉該信息,申請人李明為上市公司股東。*ST藏格表示,目前申請人的破產申請還在審查階段,是否獲法院通過未可知,上市公司方面目前暫未收到法院的書面文件。
藏格集團為*ST藏格(000408.SZ)控股股東,據上市公司2020年年報,截至期末藏格集團持有*ST藏格43.08%股權,為第一大股東。
藏格系創始人為四川人肖永明,其於上世紀90年代到格爾木打拼,開了一家名為“小小酒家”的飯店,其後跨界,成為鉀肥大王。2018年,肖永明以210億元財富登上胡潤百富榜,位列青海首富。
然而,自2019年開始,藏格系資金問題持續發酵。2019年5月,*ST藏格公告承認,藏格集團及其關聯方發生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行為。*ST藏格的控股股東藏格集團與實控人肖永明之後承諾,將名下國內第一大銅礦——西藏巨龍銅業有限公司37%股權折價轉讓給上市公司*ST藏格,以抵償對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交易標的作價25.9億元。
2020年12月,肖永明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並被處以五年市場禁入。
2月22日,*ST藏格發佈公告稱,於近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肖永明家屬通知,肖永明因其涉嫌非法採礦罪,已於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廳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2月27日,*ST藏格再度公告稱,公司於2021年2月25日晚間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肖永明家屬提供的青海省公安廳出具的《逮捕通知書》(青公(經)捕通字【2021】3號),獲悉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批准,肖永明已於2021年2月25日因涉嫌非法採礦罪被執行逮捕。
上市公司方面,據*ST藏格2020年年報披露顯示,目前第一二大股東藏格集團、永鴻實業正積極洽談出售其名下部分資產,如順利出售後將直接獲得流動資金,同時控股股東也在積極引入外部資金進行紓困,目前與信達資產就相關業務進行了深入溝通,信達資產對公司進行了調研,並針對性的設計了一攬子紓困方案,其中包含了解除股票用於回購註銷的部分,目前尚待各方認可後實施。
中國最大民營鋼企沙鋼系旗下公司已入股*ST藏格。由沙鋼集團間接全資持股的寧波梅山保税港區新沙鴻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新沙鴻運”)在*ST藏格2020年三季報中首次出現在前十大股東名單中,其時持有*ST藏格2.14%股份,位列第五大股東,且新沙鴻運為第一大無限售條件股東。
3月29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自投資者互動平台獲悉,*ST藏格回覆投資者關於沙鋼集團投資提問時表示:“合作畢竟是雙方的事,需要看對眼才行。沙鋼集團從名稱看,與公司行業似乎沒有融合的可能性,所以沙鋼集團應是財務投資。”
記者 朱玥怡 趙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