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金融服務應明碼標價不誘導

  新華社電   昨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規範醫療美容相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倡議。倡議內容包括,金融機構不與任何不法醫療美容機構開展合作,不向任何不法醫療美容機構客户提供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

      近幾年,隨着醫療美容行業的發展,金融機構、小貸公司等紛紛推出“醫美分期”等消費金融產品,但新生事物的誕生也滋生了行業亂象,不少消費者在營銷機構的誘騙下,莫名背上了貸款,“整形貸”“美容貸”“醫美傳銷”等醫療詐騙案件不斷髮生。

      6月9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了《關於規範醫療美容相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倡議》,對於行業中存在的“誘導消費者過度借貸”“強行搭售無關產品和服務”“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息費不透明且定價過高”等現象,提出了八點倡議。

      其中,金融機構及其第三方合作機構向消費者推介醫療美容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產品時,應明示年化綜合成本等基本信息,應承諾不誘導消費者過度消費或接受超出其風險認知和還款能力的借貸。

      近年來,我國醫療美容行業快速發展,部分金融機構積極和第三方醫療美容機構合作,推出“醫美分期”“醫美貸”等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為消費者獲取醫療美容服務提供了便利。

      然而,作為新生事物,此類產品和服務也出現了與不合規甚至非法醫療美容機構合作、誘導消費者過度借貸、第三方合作機構強行搭售無關產品和服務、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息費不透明且定價過高等亂象。

      為此,中國互金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共同發起倡議:金融機構應當選擇證照齊全、依法合規經營的第三方醫療美容機構合作,並建立相關機制對其合法合規性進行定期評估,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停止合作。

      金融機構在提供醫療美容相關金融產品和服務時,還應按照適當性原則,充分評估消費者的還款能力。針對大學生消費者,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循金融監管部門關於大學生消費貸款的相關規定。

      此外,倡議內容還包括,金融機構及其第三方合作機構承諾不採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消費者過度消費或接受超出其風險認知和還款能力的借貸;向消費者推介產品時,應明示貸款主體、年化綜合成本、還本付息安排、違約責任、逾期清收以及諮詢投訴渠道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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