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的SPAC火了。
最新消息顯示,由鼎珮資產管理、天境生物等聯合發起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Vivere Lifesciences Acquisition Corp,2月21日正式向港交所遞交A1文件,瑞銀集團擔任獨家保薦人。這是2022年第7家向港交所遞交的SPAC,同時也是第一家有美股上市公司直接擔任聯合發起人的SPAC。
與傳統上市相比,SPAC可以減低上市過程中的不確定性,更適合非傳統及初創型企業,之前已經有一大批企業通過SPAC的模式在美股上市,其中就包括賈躍亭一手創辦的電動汽車公司法拉第未來(Faraday Future)。
港版SPAC真的能給香港資本市場引來一池新經濟的春水嗎?
新經濟崛起,港版SPAC更具專業優勢
畢馬威中國資本市場諮詢組合夥人鄧浩然表示,無可否認,香港最初引入SPAC是源於去年初SPAC在美國掀起的熱潮,而香港SPAC制度與美國的最大分別在於非常講究專業性,無論對發起人、投資者以及獨立第三方投資者都有嚴格要求,而香港SPAC制度極具專業性這一特點正好與中國內地企業,特別是新經濟企業目前的實際需要高度契合。
新經濟企業這幾年迅速崛起,當中很多行業甚至還衍生出很多不同的細分賽道,其嶄新的商業模式並非一般投資者可以完全理解。傳統上市的估值模式牽涉大量投資者,不利於新經濟企業取得合理估值。相反SPAC制度下企業的估值主要取決於發起人和第三方投資者,香港SPAC制度講究專業性的優勢將被放大,而新經濟企業也有望受惠於此取得理想的估值。
鄧浩然表示,短期來説,香港首批SPAC最快於本年第一季度上市,而全年估計約有10至20家SPAC上市。雖然這數目與美國2021年的六百多隻SPAC新股上市相比不可同日而語,但香港SPAC制度的重點不在於數量,而是在於質量。
要知道去年第一季度美國的SPAC熱潮屬於特殊情況,熱潮過後美國SPAC的上市數目已迴歸正常水平。此外,與已建立超過20年的美國SPAC制度相比,香港的SPAC制度才剛實施,市場參與者需要時間適應,不少有意參與香港SPAC的金融機構仍處於觀望態度,希望有其他先行者為它們開路。
持續創新求變,開拓新上市融資渠道
從SPAC發起人找到目標公司開始到繼承公司通過合併變為普通上市公司的過程叫作De-SPAC。鄧浩然預計,最快於本年底前會有首批目標公司完成與SPAC的合併交易,”初創和新經濟企業在SPAC制度下有估值方面的優勢,因此我們估計首批完成合並交易的目標公司以初創和新經濟企業為主。“
由於港交所要求SPAC集資額最少10億港元而且目標公司的估值至少為集資額的80%,因此目標公司應具有一定的規模。長遠而言,畢馬威也對香港SPAC制度的發展審慎樂觀。只要參與者能圍繞SPAC制度構建良好的生態系統,香港SPAC制度有望在這生態系統下茁壯成長。
當然,引入SPAC只是香港構建多元化資本市場結構的一部分,香港應繼續以創新思維迎接未來挑戰。要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的競爭力,香港對引入新事物必須繼續維持開放態度,特別是在全球經濟步入新常態的大背景下,能否以創新思維應對多變的市場環境將會是成功的關鍵。
鄧浩然建議,應該以此為契機,推動香港繼續創新求變,在優化現有制度,例如集體投資計劃,投資公司及房地產信託 (REITs)的同時,開拓新的上市融資渠道,提供更多不同選擇給不同類型有資金需求的企業(包括中小企業),平衡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和投資機遇,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中國內地企業境外上市首選目的地的地位。
作者:唐瑋婕
編輯:楊柳
責任編輯:戎兵
*文匯獨家稿件,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