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公佈了一則關於對上海東方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上海東方期貨再次因高管任職問題被罰。
滬證監決〔2020〕159號顯示,經查,東方期貨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東方期貨2019年第二屆一次臨時董事會已通過相關決議,解聘趙炎總經理職務,但未按規定對趙炎的免職情況向上海證監局進行報告,直至目前趙炎仍實際履行總經理職務,公司治理不健全,內部控制混亂。
二是東方期貨2019年第二屆一次臨時董事會已通過相關決議,選舉徐彥皓為董事長、聘任楊泉為總經理、聘任趙元真為副總經理,但東方期貨未按規定對上述人員的任職情況向上海證監局進行報告,截止目前相關人員未能實際履職。
三是東方期貨未按照章程的規定辦理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變更登記。公司原董事長王躍進已於2019年11月1日經公司第四次股東會決議免去董事職務從而不再擔任董事長,按章程應由新任董事長徐彥皓擔任法定代表人,但公司至今未辦理變更登記,影響相關人員的正常履職。
因此上海證監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上海東方期貨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責令其在2020年11月10日前予以改正。同時要求其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落實整改,並在2020年11月10日前向證監局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據公開資料顯示,東方期貨成立於1993年,註冊資本3500萬元,是國內成立最早的期貨公司之一。在最新的2020年期貨公司分類評價中,東方期貨由去年的CCC級連降3級成為僅有的4家D級公司之一,分類評價等級已連續兩年下滑。
同時據天眼查顯示,東方期貨共有兩大股東,分別為中鋁上海銅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上海雅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流年不利 屢觸監管紅線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期貨今年似乎流年不利,自跨入2020年以來已受罰6次,其中3次因公司高管任職問題,甚至因此被暫停了新開户以及新業務申請。
今年1月15日,上海證監局發佈的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東方期貨因董事、監事未按章程要求換屆,被認定公司法人治理不健全被處以暫停公司期貨經紀新開户業務以及暫停核准公司所有新業務申請的監管措施。
4月17日,因公司淨資本監管指標已達到預警標準,且未提交可行的風險監管指標改善方案;公司持續經營虧損,出現經營風險,影響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兩項問題東方期貨被監管責令改正。
5月15日,因無正當理由僅根據股東的要求違規解聘CRO,法人治理混亂,東方期貨再次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同時被中期協給予“12個月內暫停享有協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紀律懲戒。
9月17日,因未做到將合規與風險管理貫穿信息技術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具有符合行業標準和自身業務發展需要的信息系統,未按照規定設置信息技術崗位兩項問題東方期貨再遭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