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復牌後的天山生物、豫金剛石、長方集團持續進行監控

新京報快訊 9月2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通過其官方微信發佈“深市監管動態”。

一、上市公司監管動態(2020年9月18日-9月24日)

本所對6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蘇州揚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淨利潤與年度報告相比差異金額較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但公司未在規定時限內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功虎、時任總經理胡衞林、財務總監秦瑋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是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及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等違規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公司控股股東飛馬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黃壯勉,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時任董事會秘書費益昭,時任董事會秘書、時任財務總監張健江,財務總監王麗梅,時任監事喬康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時任總經理黃汕敏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三是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淨利潤與年度報告相比差異金額較大,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對業績預告作出正確修正。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徐佳東、財務負責人安小紅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四是吉艾科技集團股份公司2019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披露的預計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披露的經審計淨利潤相比,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及時修正。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姚慶、財務總監楊培培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五是湛江國聯水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披露的預計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披露的經審計淨利潤相比,存在較大差異且未及時修正。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漢、財務總監樊春花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六是深圳中青寶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深圳遊嘻寶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和參股公司成都卓杭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6月28日簽署《股權回購協議》,該協議對公司2019年度收益影響為4,219.14萬元,公司未及時審議及披露前述交易事項。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及時任總經理李瑞傑、董事會秘書文毅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本所共對7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均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

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中,一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回覆本所前期多次向公司發出的關注函、年報問詢函等函件中所關注的問題。二是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東新希望集團增持股份的計劃已到期完成的通知,但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公告。三是眾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披露滯後。四是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未就有關日常關聯交易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五是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未就公司副總經理蔣建萍被採取強制措施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蔣建萍本人未簽署書面確認意見的情況及被有權機關調查的原因及結論。公司董事長郭明明、總經理徐春祥、董事會秘書蔣建華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六是珠海歐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就公司及其子公司發生的多起訴訟、仲裁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七是浙江開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會計差錯對前期財務報表進行追溯重述,其中調減2017年淨利潤且修正幅度較大。

本所發出半年報問詢函15份、重組問詢函4份、關注函12份、其他函件9份。

二、市場交易監管動態(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9月21日至9月25日,本所共對159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對復牌後的“天山生物”“豫金剛石”“長方集團”持續進行重點監控,並及時採取監管措施;共對1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2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三、會員監管動態(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本週,針對一家會員融資融券業務數據報送違規,本所對其採取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

編輯 林瑋琪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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