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運環保2016年審未勤勉盡責 中審華“甩鍋”不成再被罰
6月21日,從安徽證監局獲悉,該局依法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審華)及兩名簽字會計師合計罰沒304萬元。
公告顯示,中審華接受盛運環保委託,負責對盛運環保2016年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審計費98萬元。2017年4月,中審華對盛運環保2016年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簽字註冊會計師為梁筱芳、金益平。
經安徽證監局查明,中審華在2016年盛運環保銀行存款審計中未勤勉盡責,未獲取相關公司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户清單,從而未識別出部分銀行賬户未納入財務核算範圍,導致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發現相關資產負債4.29億元;同時函證程序執行亦不到位,也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導致未識別出相關資產負債1.98億元。
此外,經另案查明,盛運環保2016年度報告少計資產、負債9.78億元,存在虛假記載。
綜上所述,安徽證監局認為,中審華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構成違法行為,而簽字註冊會計師梁筱芳、金益平是對中審華的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中審華、梁筱芳、金益平一致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表示在2016年盛運環保銀行存款審計中,已實施完整的審計程序,保持了應有的職業懷疑,並“甩鍋”盛運環保,請求減免行政處罰。
對為何沒有獲取相關公司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户清單?中審華表示,基於盛運環保日常資金量小、實施銀行函證結果滿意等因素判斷,信任盛運環保提供的銀行賬户是完整的,不需獲取前述清單。
至於部分銀行賬户未納入財務核算範圍的原因,中審華稱由於盛運環保實際控制人蓄意隱瞞,隱蔽性強,難以發現。中審華髮現存在未納入核算的資產負債情況後,已及時報告,配合調查。
經複核,安徽證監局認為,在盛運環保2016年報審計過程中,中審華收到了該局關於盛運環保年報審計監管風險提示,中審華在已知盛運環保存在違規風險的情況下,仍出現了上述違法行為,故申辯理由不予採納。
安徽證監局決定,沒收中審華業務收入98萬元,並處以196萬元罰款;對梁筱芳、金益平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罰款。
中審華是知名的大型專業服務機構,近年來卻多次因年報審計被監管處罰。同樣是盛運環保2016年報審計,中審華及註冊會計師梁筱芳、金益被指出存在銀行存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風險評估程序不到位、對外擔保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等3項違規,早在2020年安徽證監局就出具了警示函。
此外,在對ST天成、ST白茶、中鈺科技、西部黃金等上市公司進行年報審計時,中審華及其旗下注冊會計師涉不同的違規行為,被證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處以責令告知/出具警示函/罰沒等。
而讓中審華多次收到罰單的盛運環保,則因為信披違規、違規擔保、高額負債等多項問題,於2020年6月正式退市,實控人亦被刑拘,昔日環保巨頭暗淡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