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發放貸款中運用LPR佔比已達到九成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丹丹)2019年8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推動貸款利率市場化,用改革的方法促進降低融資成本。目前成效如何?

  人民銀行29日發佈的《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20)》介紹,金融機構加大LPR定價推廣運用,新發放貸款中運用LPR的佔比已達到九成。2020年初對各地區分支行和有代表性的150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其中城商行38家、農商行62家、村鎮銀行50家)開展的抽樣調查顯示,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2019年12月新發放貸款中運用LPR的佔比已分別達到92.0%、86.1%和94.5%。

  但是報告也指出,金融機構全面運用LPR定價還面臨一些困難。

  一是金融機構內部定價尚未充分參考LPR。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是金融機構根據外部定價基準和自身經營導向制定的內部資金價格。FTP的建立和運用,一方面有助於金融機構核算業務成本與收益,管理資產負債規模和結構,另一方面對疏通利率傳導渠道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已逐步建立起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在LPR改革後也積極探索在內部定價中嵌入LPR,但總體上仍處於起步階段。

  二是一些較小的地方法人機構自主定價能力不足。一些村鎮銀行、農信社等小法人機構採取跟隨市場定價,確定貸款利率之後倒算相應的LPR加點幅度,與全面運用LPR的要求還有差距。

  三是利率風險上升但風險對沖工具不足。貸款以LPR加點方式發放後, 加點幅度相對固定,在LPR變化頻率加大後,貸款利率隨市場波動的頻度和幅度相應加大,金融機構面臨的利率風險相對上升。而目前掛鈎LPR衍生品市場仍處於初期,大部分地方法人銀行未獲得利率衍生品交易資格,缺乏有效的風險對沖工具。以山東為例,僅4家地方法人銀行獲得了利率衍生品業務資格。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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