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廣州,記者 徐學成)訊,5月9日,財聯社獨家披露,ST康美(600518.SH)相關股票激勵計劃涉嫌“欺騙”員工,並遲遲未履行回購義務。兩個月過去了,作為授予對象之一,曾榮(化名)仍未等到想要的結果。
財聯社記者則瞭解到,ST康美曾向員工推薦廣發互聯小貸,由後者向員工發放貸款,以“資助”其參與股票激勵計劃。某律所合夥人認為,如果放款機構合乎資質,且上市公司不存在為貸款擔保的行為,則ST康美的舉動並不違反規定。但也有分析指出,這一舉動在事實上有鼓勵、引導員工參與激勵計劃的作用,需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
股票回購懸而未決
“沒有解決,目前我們已經起訴到法院了。”7月10日,作為ST康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下簡稱激勵計劃)授予對象之一的曾榮(化名)告訴記者。
5月9日,財聯社曾獨家披露了ST康美在財務造假期間向員工推股票激勵計劃一事。這一計劃由ST康美在2017年10月28日對外披露。據該計劃草案,公司計劃向641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43萬股,授予價格為10.57元。
2017年11月,曾榮收到ST康美的激勵計劃方案,並以10.57元/股的價格認購了3萬股。當年12月份,曾榮將31.71萬元的認購款交至公司。
事情在2018年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2018年12月28日,ST康美收到《調查通知書》(編號為粵證調查通字180199號),因涉嫌信批違規,遭到證監立案調查。2019年8月16日,調查結果出爐:ST康美在《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利息收入及營業利潤,以及在多個年度存在虛假記載、虛增數據等情形。
而就在上述調查結果出爐的前幾天——2019年8月3日,ST康美以一紙公告,宣告上述激勵計劃終止。公司同時還表示,將“妥善完成股權激勵計劃的回購註銷工作”。
公司和員工無法達成一致的則是回購價格。曾榮表示,依據激勵方案,公司應該履行以授予價格回購股票的義務,但公司方面則稱,根據上交所的建議,回購價格應該以當前的市場價為基準。
雙方未能談妥,回購事宜便拖至今日仍懸而未決。7月10日晚間,財聯社記者就此事致電ST康美相關人員,其回應稱,目前已不擔任相關職務,不便作出回覆。
記者則注意到,在激勵方案的回購條款中,ST康美明確指出,除激勵計劃另有約定外,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但根據本計劃需對回購數量及回購價格進行調整的除外”。
曾推薦機構為員工“輸血”
截至7月10日收盤,ST康美股價已跌至2.50元/股。以曾榮為例,若ST康美以市價回購她所持有的股票,曾榮的損失將超過24萬元。曾榮表示,工資是大部分授予對象的核心收入來源,20多萬的損失,是其不可承受之重。而ST康美在明知財務造假的情況下還向員工推售股票,涉嫌“欺騙”員工,理應為其損失買單。
更需引起注意的是,正是在財務造假期間,鑑於部分員工“財力”有限,ST康美還向授予對象推薦了一家名為“廣發互聯小貸”的互聯網小貸機構,由其貸款給員工,為員工參與激勵計劃“輸血”。
曾榮透露,廣發互聯小貸系ST康美主動引進,為此,公司還在內部進行了“宣講”。曾榮向記者提供的一則“催款短信”截圖,則證實了她的説法。據其透露,廣發互聯小貸提供的貸款為分期還款,年化利息為7.5%。
(上圖為曾榮提供的廣發互聯小貸催款短信)廣發互聯小貸官網則顯示,該機構是廣發證券旗下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擁有可在全國範圍展業的互聯網小額貸款經營牌照”。7月10日下午,記者曾依據短信中提供的聯繫方式致電廣發互聯小貸,但未獲接聽。
對於ST康美為員工“推薦”小貸機構的行為是否違規,記者諮詢了多位法律人士。某律所合夥人表示,如果小貸機構是持牌的正規機構,有合法的放貸資質,且上市公司並未為員工借款提供擔保,則上市公司的行為應不違反相關規定。
一位不願具名的上市公司法務負責人持相同看法,但他同時指出,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強制要求員工借款的行為,則有違規的嫌疑。
對此,記者亦向公司相關負責人發出了採訪需求,希望公司就上述事項作出説明,但截至發稿前未獲回覆。
接受記者採訪的一位ST康美中小投資者則認為,由於在推行股票激勵計劃期間財務造假,公司在主觀上存在“刻意欺騙”的嫌疑。在此背景下,公司推薦互聯網小貸機構向員工放貸,則在事實上有鼓勵、引導員工參與激勵計劃的作用。此類行為,需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