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中央企業公司制改革取得四方面成效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電 (記者 周鋭)中國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傑明日前表示,近年來,中國多部門集中力量解決資產評估、土地處置等長期制約公司制改革的突出問題,推動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

通過公司制改革,中央企業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動力活力有效激發,並帶動各項改革持續深化,企業發展質量效益顯著提升。

一是企業獨立市場主體地位進一步鞏固強化。公司制改革明確了政府承擔有限責任,國資監管機構按照出資關係對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完成公司制改革以來,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加快推進職能轉變,加大授權放權力度,在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賦予企業更多自主權。

二是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不斷深化。目前,除2家事業單位之外,95家中央企業全部建立董事會,其中82家外部董事佔多數。健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有效發揮黨委(黨組)的領導作用。中央企業集團層面全部實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實現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一肩挑”。

三是市場化經營機制加快轉換。以公司制改革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市場化改革,有力促進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完善,市場化經營水平不斷提高,企業的活力和效率明顯提升。目前,中央企業621户子企業已選聘職業經理人近5000人,119户控股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集團總部部門數量平均壓縮超過17%,人員編制平均減少20%。

四是股權多元化等深層次改革有力推進。公司制改革完成以來,國藥集團、南航集團、東航集團積極推動股權多元化改革,引入具有協同效應的戰略投資者,實現了股權結構不斷優化。積極有序推進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混改,有效探索電力、民航、電信、軍工等重要領域混改,中央企業所屬子企業中混合所有制企業户數佔比超過70%,有力促進了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有效推動了企業加快轉換經營機制,提高了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

翁傑明強調,中央企業公司制改革完成以來,規模實力明顯增強,質量效益持續提升。2019年底,中央企業資產總額63.4萬億元(人民幣,下同),比2017年增長16.12%;實際上交税費2.1萬億元,佔全國税收收入的13.29%,比2017年增長6.44%。2019年實現營業總收入31.0萬億元,比2017年增長17.26%;實現淨利潤1.4萬億元,比2017年增長32.32%。(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