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已有5家公司被立案!*ST澄星淪為提款機,上市24年被大股東掏空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陶書寧
*ST澄星(600078.SH)再次因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而陷入泥潭。
12月7日下午,*ST澄星發佈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江陰澄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澄星集團”)於12月7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及控股股東均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澄星集團立案。
*ST澄星及澄星集團表示,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市場猜測,這或許與澄星集團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及上市公司內控不到位有關。據*ST澄星12月3日發佈的公告,澄星集團於2020年佔用公司資金37.54億元。截至今年9月30日,仍佔用本息合計22.23億元(未經審計),目前尚未歸還。
就此事影響,時代週報記者多次致電*ST澄星董秘辦及證券部,但均無人接聽。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進入12月以來,第5家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其餘四家分別是*ST騰邦(300178.SZ)、鼎勝新材(603876.SH)、ST步森(002569.SZ)、*ST眾應(002464.SZ),被立案調查原因均為公司信息披露違規。
涉嫌違規信息披露
*ST澄星原名澄星股份,1994年6月經江蘇省工商管理局認證登記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主要從事黃磷、磷酸、磷酸鹽等精細磷化工系列產品的生產與銷售,1997年登陸上交所,曾經一度為A股磷礦“龍頭”。
2019年7月,伴隨黃磷價格上漲,*ST澄星受到資金追捧,並在當月收穫5連板,打開了彼時的市場高度,成為短線客心目中的“龍頭”。
風光的背後藴藏着巨大危機。
2020年年報審計期間,*ST澄星的“雷”接踵而至。今年4月10日,*ST澄星在回覆上交所的問詢函時披露,澄星集團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截至公告日仍佔用7.07億元。
這一公告撕開了*ST澄星被粉飾的面紗。由於存在其他前期未披露的大額非經營性資金佔用,*ST澄星審計機構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下稱“年審會計師”)對其2020年年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另由於2020年末資產為負,公司在2021年5月遭“披星戴帽”,股票簡稱由“澄星股份”變更為“*ST澄星”。
根據*ST澄星2020年的審計報告,*ST澄星4月10日披露的控股股東違規資金佔用問題僅為冰山一角,公司還存在其他前期未披露的大額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期初餘額2078.07萬元,2020年度發生額37.54億元,期末餘額21.78億元,為2020年經審計淨資產的4.57倍。
此前披露的7.07億元資金佔用,系通過貸款劃轉方式佔用,而年審會計師發現,其他上述相應資金大多通過商業匯票貼現方式佔用。
時代週報記者根據財報統計,*ST澄星上市至今所創利潤總額為21.1億元。而據*ST澄星公告,截至今年9月30日,澄星集團仍佔用上市公司本息合計22.23億元(未經審計),超過*ST澄星上市以來的利潤總額,公司24年來的淨利潤被大股東悉數吞噬乾淨。
根據*ST澄星12月3日的公告,澄星集團至今尚未歸還上述佔用資金。
據相關公告,澄星集團此番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先後發生於2020年1月及9月。而在此前2年中,*ST澄星未披露控股股東佔用資金事項和涉及訴訟的事項。在3月10日的公告中,*ST澄星尚表示,控股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ST澄星年審會計師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表示,公司在資金管理、印章管理、內審監督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其中,除已披露的資金佔用情況外,資金管理方面缺陷還包括歸還上市公司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7.825億元未履行簽字審批手續等情況。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劣跡斑斑
這距離前一次證監會對*ST澄星的處罰正式落地還不到一年時間。
證監會2019年向*ST澄星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早在2011年,澄星集團及其關聯方便通過銀行劃款或銀行票據方式佔用*ST澄星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
*ST澄星實控人為李興,自1998年起擔任*ST澄星董事長,擁有高級經濟師稱號。但顯然,李興缺乏必要的職業素養,曾於2011年利用會計造假將*ST澄星的資金非法佔為私有並轉移。
大股東的違規侵佔行為,橫跨了2011-2014年這4個年度。經證監會調查,2011-2014年期間,澄星集團及其關聯方便佔用*ST澄星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合計達35.85億元。而上市公司反而與大股東配合,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顯然,公司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健全、財務管理薄弱的情況。”12月7日,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夥人畢英鷙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2011年度,*ST澄星虛增應收票據9780萬元,虛減應付票據2億元,虛減其他應收款2.98億元,其中*ST澄星進行虛假記載財務報告的方式有兩種,運用票據背書延遲入賬的方式和運用不真實票據交易的方式。
高超的造假手段,令調查難度空前。證監會於2015年12月22日對*ST澄星立案調查,但直到2017年8月16日才出結果。2年後,證監會向*ST澄星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及時任高管團隊做出處罰以及市場禁入決定。
李興受到警告,並被處以30萬元罰款以及10年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但仍為上市公司實控人。
面臨退市風險
儘管*ST澄星已幾近被掏空,投資風險巨大,但二級市場對其仍偏愛有加。
自今年5月21日創下年內低點後,*ST澄星股價便一路高歌猛進。5月21日-12月8日,公司股價漲幅超過550%。12月7日,*ST澄星再度漲停,8日有所回落,報收12.40元/股,跌4.98%,總市值82.16億元。
因股價異動,*ST澄星多次向控股股東發去股價異動問詢函,但控股股東、實控人均回覆稱,不存在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無涉及到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這樣的炒作或許藴藏風險。
根據*ST澄星公告,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且由於2020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公司股票於2021年5月6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若公司在2021年度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為負值或審計機構無法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此外,*ST澄星還面臨着十數起涉案金額巨大的訴訟案件。據*ST澄星11月16日發佈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涉及“重大訴訟被起訴案件”已達15起,原因均系金融合同借款糾紛,累計涉案的金額已達22.67億元。
上述借款大多由*ST澄星發起。據公司公告,向渤海銀行無錫分行借款的2億元及向中國民生銀行無錫分行借款的3億元均被澄星集團資金佔用,其它借款資金均為上市公司自用。
因為上述案件,*ST澄星所持雲南彌勒市磷電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17家公司股權被申請凍結,這些公司2020年度營業收入合計為50.83億元。
*ST澄星也於近日發佈風險提示公告,明確稱公司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尚未償還,公司存在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風險,並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