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張林霞 9月13日,瑞安房地產(00272.HK)發佈公告,於2021年9月13日,瑞安新天地透過聯席保薦人向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表格(A1表格),以申請批准瑞安新天地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
公司建議將集團的商業投資物業及物業管理及資產管理的業務分拆及獨立上市,該等業務將由瑞安新天地營運。
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將以全球發售的方式進行,預期全球發售將包括香港公開發售及國際發售(包括優先發售)。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及瑞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為全球發售的聯席保薦人。
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瑞安新天地將繼續作為公司的附屬公司,而公司將仍然是瑞安新天地的控股股東。
此外,董事會擬於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完成後向股東分派特別股息,但特別股息分派須受限於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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